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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領取年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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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在所有保險制度中是相對來說比較重要的,一方面保證了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的精神生活,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以關於養老保險的的相關問題大家都比較關注,尤其是現在很多老人對於養老保險的領取年限還不是很清楚。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養老保險領取年限的知識,歡迎閱讀。

養老保險領取年限是多少

一、養老保險金什麼時候可以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需累計繳費滿十五年,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二、養老金領取年齡,正常退休條件如下:

凡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生產操作崗位)年滿50週歲,女幹部(管理技術崗位)年滿55週歲;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

女工人退休年齡可以實行彈性退休年齡制度,即符合退休條件的女職工,身體健康,工作需要,按照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的相應操作辦法,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個月之前,經本人申請,企業同意,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其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遲,延遲的`年限最短不得少於一年,並應按整年操作,但最長不得超過55週歲。

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女職工的退休年齡按其退休時所在的工作崗位確定。即女職工在管理技術崗位年滿55週歲,在生產操作崗位年滿50週歲。

勞動法》施行之前,企業中原由幹部或聘用制幹部擔任的工作職位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工作職位,都確定爲管理技術崗位。

三、養老金領取方式:

(一)、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繳納的,在當地領取。

參保人員若在戶籍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並且繳納年限累計滿15年,其戶籍所在地即爲待遇領取地,由其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二)、養老保險不在戶籍地的,分3種情況領取。

1、在累計繳費滿10年地區領取。

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年限不夠,轉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多地年限均不夠,資金歸集戶籍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三、養老保險的領取年限

養老保險的領取期限據瞭解,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的領取期限是不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當參保人到達法定的退休年齡(女性55週歲,男性60週歲)時,累計繳費時間滿十五年,辦理退休手續後,即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相比之下,商業養老保險的領取時間則靈活得多,是投保者與保險公司共同約定的。提供了領取時間的多種選擇,並且在沒有開始領取之前是可以更改。年金領取的起始時間通常集中在被保險人50、55、60、65週歲這四個年齡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