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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實務實驗報告

保險2.37W
  篇一:保險實務實驗報告

名稱: 保險實務案例分析報告

 保險實務實驗報告

姓 名: 吳思琳

學 號:070901233

年級專業:09金融

2012 年 6 月 29 日

成績:

指導教師: (簽名)

目錄:

一、實驗人………………………………………………………………… 二、實驗時間…………..…………………………………………………… 三、試驗地點……………………… 四、實驗目的……………………… 五、實驗要求……………………… 六、實驗步驟………………………

第一部分:組隊

第二部分:成立註冊公司(四家) 第三部分:《客戶吳思琳070901233實驗報告》…………..…

第四部分: 《保險經紀人越洋22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報告》..….... 第五部分:《人壽公司越洋22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報告》………. 第六部分:《財產保險公司越洋22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報告》…... 第七部分:《保險代理人吳思琳070901233實驗報告》…...…

七、實驗體會………………………………..... 八、對保險系統軟件的評價……………….…

《實驗報告》

一、實驗人:姓名:吳思琳學號:070901233 二、實驗時間: 2012.6.21—2012.6.29 三、試驗地點:經管北樓418(502)

實驗步驟: 第一部分:組隊

團隊名稱:寰球

組建人:範祥錕

團隊口號:融合與個性,務實與創新,開放與人本

團隊宗旨:致力於以用戶需求爲導向,專業化服務爲依託,貼近用戶,全心全意提高服務,全力保障投保人利益。

團隊成員:李雅雯 070902515吳思琳070901233 餘馨薇230900143

蘇鴻瑜 070902527林小霞 070902518 莊娜玲 070902543 金 倩070902513劉 丹070902520 張嘉偉070902539 範祥錕070902506

第二部分:成立註冊公司

1、 2、 3、 4、

註冊代理人:吳思琳070901233

註冊經紀公司:越洋22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人壽保險公司:越洋22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財產保險公司:越洋22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客戶吳思琳實驗報告

(一)具體步驟:

準備購買保單---->向保險公司或者代理人詢價/委託經紀公司---->選擇保險公司(若委託經紀公司,則由經紀公司選擇保險公司)---->填寫投保單---->提交後等待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覈保通過(拒保則結束)---->投保成功---->發生風險事故---->是否投保此類風險---->向保險公司/經紀公司/代理人報案---->經紀公司/代理人填寫報案---->保險公司收到報案---->立案(不立案則結束)---->收到理賠申請單---->填寫併發送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現場勘查---->做出理賠決定---->受到賠償結果---->滿意/不滿意賠償結果

(二)具體操作過程: 1、詢價 投保人在投保前向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詢價,也可以通過委託經紀公司詢價。

2、投保

(1)通過詢價之後,投保人就可以自己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公司和保險品種。 (2)在確定保險公司後,選擇合適的保險險種進行投保,並填制保險單。

(3)投保人將填制好的保險單交由保險公司審覈,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後,由投保人在保險單上簽字。

(4)投保人在保險單上確認簽字後,等待保險公司出單。保險公司出單後,投保人按要求繳納保險費。

(5)投保人按要求繳納保險費後投保程序完成。 3、變更保險單

投保過程完成後,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具體情況申請保單的變更,經保險公司審覈同意後,變更後的保單生效。 4、索賠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後或保險期滿或保險合同約定事項出現時,按保險單有關條款的規定,向保險人要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 (1)查看事故情況

(2)報案:客戶可以選擇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也可通過保險經紀公司向保險公司報案。

(3)填寫理賠申請單。 a.人壽保險理賠

  篇二:土建實務案例部分

案例一:

某高層辦公樓,總建築面積是137500m2,地下3層,地上25層。業主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並委託了工程監理單位。

施工總承包單位完成樁基工程後,將深基坑支護工程的設計委託給了專業設計單位,並自行決定將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工程分包給了一家專業分包單位施工。專業設計單位根據業主提供的勘察報告完成了基坑支護設計後,立即將設計文件直接給了專業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在收到設計文件後編制了基坑支護工程和降水工程專項施工組織方案。方案經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簽字後即由專業分包單位組織了施工,專業分包單位在開工前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

專業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由負責質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員兼任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土方開挖到接近基坑設計標高(自然地坪下8.5m)時,總監理工程師發現基坑四周地表出現裂縫即向施工總承包單位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並要求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查明原因後再恢復施工。但總承包單位認爲地表裂縫屬正常現象,沒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發生了嚴重的坍塌,並造成了4名施工人員被掩埋,經搶救3人死亡、1人重傷。事故發生後,專業分包單位立即向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了事故情況。經事故調查組調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地質勘察資料中未表明存在古河道,基坑支護設計中未能考慮這一因素造成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於是專業分包單位要求設計單位賠償事故損失80萬元。

【問題】

1、請指出上述整個事件中有哪些做法不妥?並寫出正確的做法。

2、三級安全教育是哪三級?

3、本起事故可定爲那種等級的事故?請說明理由。

4、這起事故中的主要責任者是誰?請說明理由。

【答案】

1、整個事件中下列做法不妥:

(1)施工總承包單位自行決定將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工程分包給專業分包單位施工不妥。正確做法是按合同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分包單位或得到業主同意後分包。

(2)專業設計單位將設計文件直接交給專業分包單位不妥。正確做法是專業設計單位將設計文件提交給總承包單位,經總承包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同意後,由總承包單位交給專業分包單位實施。

(3)專業分包單位編制的基坑支護工程和降水工程專項施工組織方案經由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簽字後即由專業分包單位組織施工不妥。正確做法是專項施工組織方案應先經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覈簽字,在經總監理工程師審覈簽字後,再由專業分包單位組織施工。

(4)專業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由負責質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員兼任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工作不妥。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正確做法是在施工過程中,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5)當基坑四周出現裂縫時,總承包單位收到監理單位要求停止施工的書面通知而不予理睬、拒不執行不妥。正確做法是總承包單位在收到總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停工通知後應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6)事故發生後,專業分包單位立即向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不妥。正確做法是事故發生後專業分包單位應立即向總承包單位報告,由總承包單位立即向有關安全生產監理管理部門報告。

(7)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後,專業分包單位要求設計單位賠償事故損失不妥。正確做法是專業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提出損失賠償,由總承包單位再向業主提出損失賠償要求。

2、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經理部、施工班組三個層次的安全教育。

3、本起事故可定爲較大事故。因爲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爲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施工總承包單位。因爲當基坑四周出現裂縫,監理工程師書面通知總承包單位“停止施工,並要求撤離現場,施工人員查明原因”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執行監理工程師指令,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基坑嚴重坍塌安全事故的發生。 案例二:

某公司(甲方)與某建築公司(乙方)訂立了基礎施工合同,同時又與丙方訂立了工程降水合同,基礎施工合同約定採用綜合單價承包。該基礎工程施工網絡計劃示意圖如下圖所示(單位:天)。

甲乙雙方約定2009年6月15日開工,在工程施工中發生瞭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於降水施工方(丙方)原因,致使工作J推遲了2天。

事件二:2009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整個施工現場停電造成停工2天。

事件三:因設計變更,工作B土方工程量由300m3增至350m3,工作持續時間增加了1天,該工作綜合單價爲50元/m3。

【問題】

1、在不考慮時間一、二、三的情況下,說明該網絡計劃的關鍵路線,並指出由哪些關鍵工作所組成。

2、在不考慮時間一、二、三的情況下,該工程的總工期是多少天?

3、乙方可以提出工期索賠要求的事件是哪些?請簡述理由。

4、工作B的結算價是多少?

【答案】

1、關鍵路線是①→②→③→⑤→⑥→⑨。關鍵工作是A、B、C、D、E

2、在不考慮時間一、二、三的情況下,該工程的總工期是22天。

3、事件一可以提出索賠。但J工作的總時差是4天,延誤2天沒有影響到總工期,所以工期索賠不成立。

若事件二不是乙方造成的,則有提出索賠的權利,且該事件影響了總工期,工期索賠成立。若事件二是乙方造成的,則不能提出索賠。

事件三可以提出索賠。因爲該事件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且該工作處於關鍵路線上,

工期索賠成立。

4、工作B的結算價爲350m3×50元/m3=17500元。

案例三:

某建築工程,地下1層,地上16層。總建築面積28000m2,首層建築面積2400 m2,建築紅線內佔地面積6000 m2。該工程位於鬧市中心,現場場地狹小。

施工單位爲了降低成本,現場只設置了一條3m寬的施工道路兼做消防通道。現場平面呈長方形,在其斜對角佈置了兩個消火栓,兩者之間相距86m,其中一個距擬建建築3m,另一個距擬建建築43m。

爲了迎接上級單位的檢查,施工單位臨時在工地大門入口處的圍牆上臨時懸掛“五牌二圖”,檢查小組離開後,項目經理立即派人將之拆下運至工地倉庫保管,以備再查時用。

【問題】

1、該工程設置的消防通道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2、該工程設置的臨時消火栓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3、該工程還需考慮哪些類型的臨時用水?在該工程臨時用水總量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那種類型臨時用水?

4、該工程對現場“五牌二圖”的管理是否合理?請說明理由。

【答案】

1、工程設置的消防通道不合理。現場應設置專門的消防通道,而不能與施工道路共用,且路面寬度應不小於4m。

2、工程設置的臨時消火栓不合理。室外臨時消火栓應沿消防通道均勻佈置,且數量依據消火栓給水系統用水量確定。距離擬建建築物不宜小於5m,但不大於25m,距離路邊不宜大於2m。在此範圍內的市政消火栓可計入室外消火栓的數量。

3、該工程還需考慮的臨時用水類型有生產用水、機械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在改工程的臨時用水量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消防用水。

4、不合理。施工現場管理的總體要求規定,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的醒目位置長期固定懸掛和公示“五牌二圖”。

案例四:

某工程難度較大,技術含量較高,經有關招投標主管部門批准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業主於2003年1月20日向符合資質要求的A、B、C三家承包商發出了投標邀請書,A、B、C三家承包商均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標文件,最終確定B承包商中標,並於2003年4月30日向B承包商發出了中標通知書。之後由於工期緊,業主口頭指令B承包商先做開工準備,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B承包商按照業主要求進行了施工場地平整等一系列準備工作,但業主遲遲不同意簽訂工程承包合同。2003年6月1日,業主書面函告B承包商,稱雙方尚未簽訂合同,將另行確定他人承擔本項目施工任務。B承包商拒絕了業主的決定。後經過雙方多次協商,才於2003年9月30日正式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總價爲6240萬元,工期12個月,竣工日期2005年10月30日。承包合同另外約定:

⑴ 工程預付款爲合同總價的25%。

⑵ 工程預付款從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價值相當於工程預付款時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陸續扣回,主要材料及構配件比重按60%考慮。

⑶ 除設計變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總價不做調整。

⑷ 材料和設備均由B承包商負責採購。

⑸ 工程保脩金爲合同總價的5%,在工程結算時一次扣留,工程保修期爲正常使用條件

下,建築工程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經業主工程師代表籤認的B承包商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第1個月至第12個月)如下表所示。

本工程按合同約定按期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在正常使用情況下,2008年3月30日,使用單位發現屋面漏水,需要維修,B承包商認爲此時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已超過3年,拒絕派人維修。業主被迫另請其他專業施工單位修理,修理費爲5萬元。

【問題】

1、指出本案招標投標過程中哪些文件屬於要約邀請、要約和承諾?

2、業主遲遲不與B承包商簽訂合同,是否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說明理由。

3、本工程預付款是多少萬元?工程預付款應從第幾個月開始起扣?第1個月至第7個月合計以及第8、9、10個月,業主工程師代表應簽發的工程款各是多少萬元?(請列出計算過程)

4、B承包商是否仍應對該屋面漏水承擔質量保修責任,說明理由。屋面漏水修理費由誰承擔?

【答案】

1、要約邀請:業主的投標邀請誰;要約:投標文件;承諾:中標通知書。

2、不符合規定。根據《招標投標法》,簽訂合同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30天內。

3、本工程預付款=6240萬元×25%=1560萬元。本工程起扣點=6240-1560/60%=3640萬元。從第9個月開始扣。

第1個月至第7個月:3000萬元;

第8個月:420萬元;

第9個月:510-(3930-3640)×60%萬元=336萬元

第10個月:770-770×60%萬元=308萬元。

4、B承包商應承擔屋面漏水保修責任,因爲屋面防水的最低保修年限是5年,本項目爲過保修期。屋面漏水費用由B承包商承擔。

案例五:

某工程項目,採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結構,施工順序劃分爲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和裝飾工程四個施工階段。

施工承包單位對該工程的施工方法進行了選擇,擬採用以下施工方案。

⑴ 土石方工程採用人工挖土方,放破係數爲1:0.5,待挖土至設計標高進行驗槽,驗槽合格後進行下道工序。

⑵ 砌築工程的牆身採用皮數杆控制,先砌外牆後砌內牆,370mm牆採用單面掛線,以保證牆體平整。

⑶ 屋面防水分項工程的防水材料進場後,檢查出場合格證後即可使用。

⑷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作業層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杆的最大間距不應大於縱距的3/4。

【問題】

1、施工承包單位採用的施工方案有何不妥?請指出並改正。

2、砌築工程在選擇施工方案時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作業層上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杆,宜根據什麼來設置?

【答案】

1、施工承包單位採用的施工方案不妥之處如下:

⑴ 不妥之處:先砌外牆後砌內牆。正確做法:內外牆同時砌築。

⑵ 不妥之處:370mm牆採用單面掛線。正確做法:370mm牆採用雙面掛線。

⑶ 不妥之處:防水材料進場後,檢查出場合格證後即可使用。正確做法:防水材料進場後,要檢查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室的複試報告,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⑷ 不妥之處: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作業層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杆的最大間距不應大於縱距的3/4。正確做法:作業層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杆的最大間距不應大於縱距的1/2。

2、砌築工程在選擇施工方案時的主要內容是:

⑴ 砌體的組砌方法和質量要求;

⑵ 彈線及皮數杆的控制要求;

⑶ 確定腳手架搭設方法及安全網的掛設方法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作業層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杆,宜根據支撐腳手板的需要間距來設置。

案例六:

某大廈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了工程的總承包施工合同,總承包商將該大廈工程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分包給一傢俱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某裝飾裝修工程公司。該裝飾裝修工程公司與該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簽訂了該大廈工程項目的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該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基坑開挖後用重型動力觸探法檢查,發現基坑下存在古墓。

事件二:基坑驗槽時,總承包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建設、設計、勘察、監理等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共同檢驗,經檢驗基坑符合要求。

事件三:爲了使水泥漿更具黏結力,旋噴樁在旋噴前3h對水泥漿進行攪拌。

事件四:基坑回填過程中,施工總承包單位只檢查了排水措施和回填土的含水量,並對其進行了控制。

【問題】

1、該大廈工程項目裝飾裝修工程的分包過程有何不妥之處,並改正。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由哪幾部分組成?該文本的三個附件分別是什麼?

3、判斷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事件是否妥當,若不妥當請改正。

4、基坑驗槽時,應重點觀察哪些部位?

5、基坑回填土施工結束後應檢查哪些項目,並使其滿足設計和規範要求?

6、旋噴地基質量可採用哪些方法進行檢驗?

【答案】

1、該大廈工程項目裝飾裝修工程的分包過程的不妥之處是:裝飾裝修工程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裝飾裝修施工合同。正確做法:該裝飾裝修施工分包合同應由裝飾裝修工程公司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由協議、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該文本的三個附件分別是“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和“工程質量保證書”。

3、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的妥當與否如下:

⑴ 事件一不妥。正確做法:基坑開挖後用釺探法或輕型動力觸探法等檢查基坑是否存在軟弱下臥層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體、地下埋設物等及相應的位置、深度和形狀。

標籤:實驗報告 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