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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汽車維修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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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維修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汽車維修合同3篇

汽車維修合同 篇1

託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30天或行駛5000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有長期業務往來的車輛單位,甲方在維修期間所發生的大修費用允許臨時掛賬,竣工後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應及時爲甲方結算費用。其他無長期業務往來車輛單位在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驗收合格立即結算維修費用。 現金________ 轉賬________ 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合同附件。

說明: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1000元以上的。

承、託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三)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四)對乙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要求並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合同標明爲準或雙方另行約定,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繫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五、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乙方:蓋章(簽字) 負責人: 年月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2

甲方: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 乙方:懷化市鶴城區廣聯汽修廠

爲加強車輛定點維修管理,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安全運行,甲、乙雙方本着遵紀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的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大修,乙方處維修,車輛發動機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養,底盤做到每個季度一次二級保養。甲方車輛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時結算。

3、甲方發現乙方對車輛維修偷工減料,材料以次衝好等情況,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接受乙方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及其它饋贈。

5、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在乙方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領取報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甲方車輛維修及時,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如甲方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經甲方公司領導批准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搶修。

3、乙方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他使用壽命爲(三個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送紅包、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6、乙方不得爲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報銷發票,開支費用和發放報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隨意接納甲方駕駛員檢修,必須由甲方駕駛員憑車輛報修單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進行修理,否則發生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二)乙方在修理期間,甲方駕駛員維修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按要求及時進行修復,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級維護當天完成,整車大修不超過一個星期,若整車做漆可延遲到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車輛成乙方維修期間如發生違、事故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爲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若如發現影響安全的部件損壞則立即更換,更換零部件單價價格在人民幣壹佰元以上的在徵得甲方

主管車輛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更換,否則,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

(五)修理完畢後,乙方及時出具維修單,經甲方駕駛員確認,同時甲方對維修內容和質量嚴格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立即無償返修。更換的零部件經甲方駕駛員帶回公司,以便確認。

三、更換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齒包、電磁閥、鋼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證所更換材料爲正廠產品。

四、結算方式

所在車輛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統一結算,每季度結算一次。本次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

日期: 日期:

汽車維修合同 篇3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爲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標籤:維修 合同 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