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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汽車維修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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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維修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汽車維修合同範文彙總六篇

汽車維修合同 篇1

項目編號:gc-fg06005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乙方)爲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採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採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範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範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爲20xx~20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後,乙方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並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併爲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爲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爲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爲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

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的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託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1.在定點採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採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佈。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爲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

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後,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爲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爲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聯繫人:張華

地址:XX市XX區西安門大街22號

電話:83084976

傳真:83084974

開戶銀行及賬號:民生銀行北京東單支行0124014400000086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

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覆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於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後,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2

託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合同”係指託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託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託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託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維修方負責託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託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託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託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託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衆公司規定託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託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託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託修方,在取得託修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託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爲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託修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爲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託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託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託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爲指導思想,竭誠爲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註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爲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並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託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託修方,託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託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託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託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託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託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後,託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託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託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託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託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爲託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託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託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託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託修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託修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託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託修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託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託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託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爲20元的補償爲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託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託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託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託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爲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交由託修方經辦人覈對確認後簽名,託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託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爲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維修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託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託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汽車維修合同 篇3

某某汽車修理廠是市二類汽車修理廠家。本廠堅持“客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和“讓客戶更滿意”的服務宗旨,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願與廣大車主、企事業單位簽約定點維修,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則,爲定點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公平的價格、可靠的質量。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則,經協商特制定如下車輛定點修理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優先安排修理乙方車輛,並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搶修服務。

2、必要時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市區內上門搶修、免費拖車服務,市區外拖車協商計費。

3、定期免費爲乙方提供車輛安全檢查(每季或根據乙方需要),在修車輛免費洗車、吸塵服務。

4、經乙方委託,代辦車輛行駛證年審:營運證年審、季審、技術評定等業務:代繳政府規定的稅收和費用:辦理車輛保險的購買及肇事車輛索賠。

5、在修車如需更換500元以上的貴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徵得乙方主辦人員同意方可更換。

6、爲乙方設立車輛修理和技術檔案,提供技術諮詢,爲乙方安排保養計劃,使乙方車輛按時保養,以免失保,影響車輛的素質和完好率。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將所屬車輛共另附上所屬車輛登記表。

2、爲甲方提供完備的辦理車輛年審、季審、二保等證明證件手續。

3、爲處理旺、淡季關係,便於甲方安排生產,乙方如無特殊情況,按甲方計劃將車輛送甲方保養和維修。

三、驗收標準。

按國家和市交委車輛修竣驗收標準,特殊情況雙方另外協商。乙方需派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車輛交接和驗收把關工作。

四、收費標準。

以市交委及市物價局覈准的規定標準收費,或雙方協商價格收費。

五、結算方式。

憑乙方指定司機或者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維修憑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每 結算一次。

六、質量處理。

竣工出廠的車輛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發動機大修10000公里或三個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個月,二保爲20xx公里或10天:小修爲500公里或5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給予返修。屬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並由雙方在平等互諒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協商。

甲方廠長質量投訴電話:

七、其它約定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汽車維修合同 篇4

託修方:簽訂時間:合同編號:

承修方: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車種3牌 照號車型3底盤號發動

機型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爲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託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說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爲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爲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託修雙方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份。

汽車維修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顏色

車型

vin代碼/

車架號

行 駛

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爲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爲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XX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XX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XX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

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6

該地區特許連鎖協議產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雙方分別爲:特許人:_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被特許人_________,商業機構設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1.概述

(1)_________公司業務包括汽車服務行業的各個方面,同時開展特許經營權授權業務,以提供有效率的專業化的汽車護理服務。

(2)_________公司以先進的技術、管理體系、程序和工藝(其中有些屬於商業祕密)從事於汽車維修服務方面的開發、定位、操作和提供高效率和專業化的服務,以及向其他相關的企業授予特許經營權,在特許連鎖業務方面,該公司有一套標準化的特許連鎖協議及其相關文件,有專門設計的建築、陳列、標誌、工作服、口號和其他統一模式,有獨特的汽車維護服務方法,有標準的專業化的設備、產品、操作程序、管理和廣告計劃,所有這一切都不斷根據市場動向而進行改變,並且成爲_________公司的組成部分。

(3)_________公司所建立的服務標誌,已在_________國專賣權與商標局登記備案。

(4)本地區性公司由_________公司授權。地區性公司有權在本地區範圍內行使特許連鎖的授權業務,如授權使用_________公司的某些標誌、名稱、服務系統,並積極參與_________公司系統特許經營權的銷售與服務業務。

(5)被特許人意欲從事於汽車護理服務的商業服務,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名稱、相應標識和某些方面的服務管理系統,獲取地區性公司專門技術的幫助。理解到地區性公司是對被特許人負有義務的唯一實體,被特許人希望加入與地區性公司訂立的這個協議。

(6)被特許人理解到,對_________公司、地區性公司和公司大家庭的所有成員(包括其他地區性公司和被特許人),以及公衆而言,最重要的是不斷保持高水平和統一的質量標準、外貌、衛生與服務水平,在開辦和經營被特許人的特許連鎖店時,在一切方面都必須與公司的體系相一致,當然隨着時間的推移,整個系統也會有所修改。

考慮到上述陳述和本約所列條款、條件和相互承諾,地區性公司和被特許人在此訂立如下協議:

2.特許連鎖的授予項目

(1)授予特許權

在該協議開始生效和延續期內,被特許人服從本文中的條件,並充分、完全地執行以下各項合約,地區性公司則授權被特許人,發給特許證,允許其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技術、系統、工藝程序等,成爲該公司的一個特許連鎖店,被特許人可按照_________公司的祕密操作手冊所列舉標準進行操作,以提供基本的汽車維修服務;同時,該手冊的內容將隨時進行必要的修訂。批准被特許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_________地區。被特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已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討論,已單獨就這部分條款進行了草簽。_________(簽字)

(2)名稱與系統的使用

被特許人不得在協議中地區特許人允許其地域以外使用_________公司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技術、系統、工藝程序等,也不得爲了上述條款以外的目的從事這樣的活動。假如被特許人希望在多於一個地區的範圍從事_________公司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的操作,那麼可爲每一這樣的地區單獨簽署_________公司的地區特許連鎖協議。被特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已單獨草簽了本項條款。_________(簽字)

 (3)所有權

_________公司的名稱及其相關標誌、技術、系統工藝程序或該系統的任何其他方面的資格所有權只屬於並仍將屬於公司,提供給被特許人的任何資料與信息,除了完成本協議條約之必需的,都將由被特許人機密保存。對_________公司的名稱、服務商標及其相關標誌或系統的使用只有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並經過公司預先批准才能生效。被特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已單獨草簽了本項條款。_________(簽字)

 (4)變化

被特許人承認,________________公司必須不斷髮展,以反映汽車維修服務業及其市場的變化、顧客需求的變化和商業機會的變化,因此就要求進行不斷地修改和補充,以便維護和加強該系統的公衆印象和相應的商業機會,保證每一個________________公司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永遠保持操作的高效率。簽約雙方理解並同意,________________公司可以隨時對系統的任何方面進行改變,其中包括向公衆提供的(但不侷限於)新的、變更過的、附加的名稱、服務商標、相關的標誌、技術、系統、操作方法、設備、傢俱、改建、時間、計算機報帳、陳設、儀器、服務與產品等,也包括對操作手冊(不限於機密操作手冊)的修改。被特許人將積極遵照所有這些改變去做,並監督其僱員照此辦理,這些改變的費用均由被特許人承擔。被特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已單獨草簽了本項條款。_________(簽字)

(5)資料的批准

被特許人將服從於地區性公司,未經地區性公司事先書面批准不得使用或出售與_________公司連鎖店有關的一切合同、手冊、形式、文獻、廣告、資料、產品或設備,也不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名稱、服務商標、相關的標誌或系統。被特許人唯有得到公司的事先批准方可使用其廣告、促銷方式、宣傳材料、概念、計劃方案、服務等。被特許人認識到該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已充分研究和討論了詳細內容,已單獨草簽了本項條款。_________(簽字)

(6)地域

地區性公司將不授權給被特許人以外的任何他人在被特許人的獲准地區_________範圍內建立_________公司汽車維修服務中心。

 3.地區性公司的義務

(1)手冊

地區性公司將向被特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公司機密操作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的副本,該手冊只供被特許人本人祕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僱員或其他人透露。地區性公司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會向被特許人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或增補,或業務通訊,或年度大會,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後,被特許人將遵照執行。

(2)總部培訓

地區性公司將爲被特許人安排一次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點在公司總部。該培訓工作一當此特許連鎖協議簽署立即着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時間最多不超過3天,此活動必須在被特許人的地區培訓和開店之前完成。被特許人將負責到總部去的路費和食宿費。

(3)地區培訓

地區性公司向被特許人提供_________公司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的操作訓練,地點在地區性公司的總部或公司總部的某一地點。一當被特許人完成了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區培訓過程就將開始進行,培訓是強制性的,必須在被特許人開店以前順利完成。被特許人負責到培訓地點的路費費和食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