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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5篇

從某件事情上得到收穫以後,不妨將其寫成一篇心得體會,讓自己銘記於心,這樣可以記錄我們的思想活動。怎樣寫好心得體會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實習心得體會,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5篇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

做律師真的不容易。做個優秀的、業務精、人際廣、受人尊敬的律師更難。

儘管自己選了劉春田老師作爲導師,人大的教授,知識產權界的泰斗,但是現在想來我對知識產權其實興趣並不大,況且經過和少鵬的一番探討,我們一致認爲我其實並不喜歡機械,以後做專利業務可能也是會力不從心,如果下功夫去學也不見得比別人優秀,最後做到平庸,實在是沒有意義。儘管本科學工程可能會有一些優勢,但是事實上本科工程的學習在我學習生活中的其他方面還是給我帶來了不少的優勢,工程思維以及對風險的控制能力等等。而證券法律業務,公司治理、股權激勵、上市、併購、重組、發債、破產重整等等我似乎更加感興趣一些,對於財會知識也有一定的學習興趣。

對於整個證券律師市場來說,儘管在萎縮,而且競爭激勵程度也比以往更甚,但是自己可以循序漸進,在這個行業裏做好了,把國內市場學通了,再去做國外市場或者去如五礦等央企或者去證券公司以及商務部等政府部門,都是不錯的選擇。研二一年好好學習歐盟法律和英語,抓住一切機會去學習提高,同時學好財會和證券,加強社會活動,多與他人溝通,另外也要鍛鍊身體,多看雜誌和報紙提高綜合素質。寒假裏可以嘗試去法院實習,拓展一下家鄉的社會關係。研三就去跟着張律師實習學習,下半年參加公務員考試(如果有好的職位的話),爭取跟大項目,然後做兩年,轉行去其他,這個問題還需要多溝通。

(一)業務體會

1、營銷推介

從事任何職業大凡都是如此,從區縣以上的公務員到五礦集團的項目工程師,工作很多時候不僅僅是幹出來的,而是“賣”出來的。當然,自身的業務能力首先要達到一定的水準,不需要太高太精但是至少各種場面和問題能hold住。作爲公務員要能處理一般事務,能寫的了好文章,能陪領導擋得住酒;做工程管理要有自己的技術,看得懂圖紙,管理得了項目;做一名非訴律師業一樣,除了過硬的業務本領,比如相關法律知識、財務知識、業務經驗、處理問題的能力、與人交往的人際關係等等這些基本的素質外,也要懂得營銷自己。

比如說做上市,非訴律師競爭如此激烈,大部分律師都能將公司上市說出個二五六來,能處理一般問題的.律師業不在少數,更有能寫得一手好文件的律師。除了在外語、財會、管理、經濟等方面增強自身的競爭力以外,拓展人脈,敢於營銷、善於營銷自己就顯得尤爲重要。比如說,參加各種俱樂部、展會、論壇以及培訓,不僅要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充分展示,而且要適時的與相關主辦方通過交流進行溝通、贊助、廣告、推介等營銷手段,更要善於在各種場合推銷自己以及律所。所謂低調做人,高調做事真是言淺意深,知易行難,如何在處理營銷中高調和低調之間的度的把握需要長時間的實踐經驗來累積,具體方式對每個人來說也是不一樣的。

作爲一名實習律師,要做好業務營銷的相關輔助工作,比如發放宣傳資料、名片,收集相關客戶材料,以及在溝通交流時及時、準確的將律師、律所的優勢、特點等宣傳出去,從實習律師口中放出的信息也具有一定的可信度,這也要求實習律師要充分了解該律師事務所以及主辦律師的相關項目、業務經歷和資質以及優勢特點。正所謂,言未及之而言謂之燥,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如何把握,真真有些難度卻值得去嘗試。

2、項目準備

成功營銷後便會慢慢的有一些業務來進行溝通、洽談,這些業務溝通可能大部分是客戶的一些試探性的諮詢,如何將這些潛在的業務夯實,使之進入實質階段需要在項目前期進行充分的準備。

在通過與客戶的簡單溝通了解客戶、當事人的初步想法和願望後要積極進行項目前期準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當事人的相關信息以及與客戶初步想法相契合的一些實踐經驗或者案例、資料。

作爲實習律師,要及時將上述信息整理成文,並附錄文件一起在業務進一步洽談前發送給主辦律師以供參考,同時在項目進場時能保證自己具有一定的信息儲備,便於儘快進入角色,着手解決問題。

3、項目進場

經過上述準備,主辦律師在同客戶、當事人進行進一步洽談的時候就會有的放矢,如果項目商談合適就可以簽署合同,同時安排律師進場了。

實習律師進場時,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如需住宿要帶好必需用品以及名片等其他物品,記好相關地址、路線及聯繫人聯繫方式。進場後要及時與聯繫人溝通安頓,與相關人員交換名片,並儘量讀出對方的名字和職務,如果沒有帶夠名片要及時向對方致歉。實習律師進場後不僅要做好主辦律師安排的各項工作,同時也要做好後勤以及複印等其他零碎工作,多動腦子,爲主辦律師的工作做好後備工作,而不僅僅是主辦律師說什麼才做什麼。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2

法律盡職調查是律師在做非訴法律項目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這項工作的成果不僅關係到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性、全面性、真實性,而且律師對於依據盡職調查工作成果所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律師理應謹慎待之。對於有志於從事非訴法律工作的實習律師來說,積極參與盡職調查並且認真總結工作收穫對打好非訴法律工作基礎至關重要。今天筆者結合在本所參與的幾個非訴項目(主要有公司併購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中的所學所思、總結歸納,給正在奮鬥中的實習律師以及有志於從事律師工作的法學院學生幾點建議,願共同進步。

一、做好盡職調查前的準備工作

在正式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之前,律師會根據目標公司所處行業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一份盡職調查清單,目標公司會根據這份盡職調查清單準備材料、做出相關安排,同時這份清單也是律師盡職調查工作推進過程中重要的查缺補漏的依據。作爲主辦律師的協助者,實習律師在項目開始之前應該努力熟悉盡職調查清單的內容,對於不理解的部分及時向律師請教,對於在正式進場時需要進一步覈實的材料(比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應該提前上網查詢最新信息,避免因爲要求重新提供而降低工作效率。另外,對於其他信息也可以提前查詢,在正式進行盡職調查時可以節省時間做好其他工作。

筆者認爲,在正式盡職調查之前應該重點查詢以下信息:

1、企業工商信息

查詢企業工商信息有一個權威性較強的網站: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做過法律工作的人應該都很熟悉,但是這一網站有時也存在不完善之處,比如曾經在一次併購項目中,我們想了解這家公司的分支機構情況,在公示系統上只能查詢到一家分支機構,但實際上通過我們認真核實,該公司還存在另外一家分支機構,主要是通過其他信息查詢網站實現的。這裏推薦其他幾個查詢網站,作爲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重要補充:(1)啓信寶,網址:,功能很強大,不僅能夠查詢分支機構信息,還可以查詢到法院公告、法院判決、失信、被執行人、司法拍賣、經營異常等信息;(2)綠盾全國企業徵系統,,推薦重點關注其“媒體評價”、“質量檢查”、“行政監管”等功能;(3)信用視界,網址:,推薦重點關注其提供的司法信息和新聞招聘信息。此外,要求目標公司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信用報告也極爲關鍵,其中會涉及銀行貸款、徵信以及涉訴信息,是律師進行盡職調查的重要依據。

2、企業涉訴信息

對目標公司的涉訴信息提前予以瞭解,在正式盡職調查過程中可以就有關信息比如法院判決信息、執行標的信息、資產拍賣信息作進一步的詢問、瞭解,避免現場臨時蒐集時有所遺漏。企業涉訴信息在前述的工商信息查詢網站中有所涉及,但主要有以下權威性的查詢渠道:1、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法院判決信息,網址:;2、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網址:,該網站可查詢全國法院(不包括軍事法院)

20xx年1月1日以後新收及此前未結的執行實施案件的被執行人信息;3、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查詢系統”,網址:,通過該平臺可查詢全國法院(不包括軍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4、中國法院網“公告查詢”,網址:,可以查詢法院公告情況,瞭解調查對象的涉訴情況;5、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網址:,可以查詢全國法院正在執行拍賣的資產的情況,瞭解涉訴當事人資產信息;6、淘寶司法拍賣,網址:,很多法院把沒有爭議的資產都通過這個方式進行拍賣,涉訴信息很容易得知。

二、做好盡職調查時的配合工作

實習律師和主辦律師一起參與盡職調查,一方面可以學習盡調相關知識和技巧,另一方面實習律師也應盡力做好配合工作,這種配合不僅在於具體事項的協助處理,更在於對於主辦律師可能無暇關注的其他方面加以關注。

1、蒐集材料時應做到專業、細緻、全面

(1)專業。筆者想起了自己參與某私募項目時要求目標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尷尬經歷,還被其提醒了一下:現在已經三證合一了,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對於律師來說類似這種常識性的疏忽儘量還是避免爲好,客戶對律師的信任是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這種信任很大一部分來源於對律師專業性的尊重,同時因爲你沒有注意的.某一個原因這種信任也會稍減。

(2)細緻。收集材料的工作本身就是一個細活,查缺補漏是必經的過程,有時候因爲一件資料沒有到位就會影響盡職調查報告的出具。這其中的細節主要體現在:一是查驗原件,律師帶走的往往都是複印件,查驗原件時會重點關注其中的數據、時間、文件或者證書的真實性、與原件的相符性和有效性等,並在此基礎上查驗有無明顯遺漏;二是某些資料比如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會經常變更,收集材料時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版本;三是資料之間的相互對應關係,如果某兩份資料之間有明顯矛盾之處則必有一份有問題,這時應該向主辦律師提出。

(3)全面。筆者在參與幾個私募項目過程中真有這種體會,因爲中國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機構的要求較多,律師會要求私募機構提供全面的資料與信息,比如不僅要求私募機構及其大股東提供工商內檔信息,也會要求私募機構提供其子公司及其大股東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工商內檔信息,並對這些機構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做一個說明,可謂是非常面面俱到;再比如在私募機構組織結構方面,律師不僅要求提供組織機構圖還會要求提供各部門的介紹,律師會根據所提供的信息分析是否與實際員工數量和構成相符合等等。

2、現場觀察與瞭解

在對目標公司作進一步瞭解方面,主辦律師在盡職調查時主要與目標公司高管進行交流,作爲實習律師的你也最好不要閒着,有時與公司的其他員工特別是基層員工交流可能會有不一樣的收穫。比如,通過和基層員工交流工作節奏和感受可以瞭解公司的工作氛圍和人事狀況,通過對廠房、車間等實際經營場所的觀察可以更爲直觀地瞭解目標公司的資產和經營情況等,這些將和主辦律師對於公司高管的調查筆錄共同構成出具相關法律意見的重要參考。但是對於某些重大的併購項目,由於盡職調查階段還未能確定項目的成功與否,所以拜訪客戶時也需要注意一些保密義務。

三、撰寫盡職調查報告或法律意見書初稿

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是對一名律師的綜合法律素養、書面表達能力、邏輯分析能力、思維的嚴謹性與全面性等各種能力與素養的考驗。如果有機會撰寫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初稿對於實習律師來說是一筆很好的財富,筆者有幸撰寫了一個併購及幾個私募項目的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分享一下個人經驗,供參考。筆者認爲,一份合格的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應該力求做到一下幾點:

1、尊重事實,尊重法律。首先是以事實爲依據,對於已經獲知的事實應該明確、肯定,避免模糊措辭、模棱兩可,更不應該隨意修改事實甚至胡編亂造,爭取做到有幾分事實說幾分話,對於無法獲知的事實應該在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中加以披露,切忌過於武斷;其次是以法律爲準繩,對於每項結論的論證其實就是一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對所得事實進行證明的過程,這其中所適用的法律法規至關重要,關係到結論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用詞精煉、邏輯嚴密。法律是一門講究嚴謹的學科,這種嚴謹不僅體現在用詞的精煉,也體現在詞與詞、句與句、段與段之間的邏輯嚴密性。首先,在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中避免使用廢話、套語、語氣詞(如“了”、“吧”、“的話”、等)、口頭語(比如“就是說”、“那麼”、“不過呢”等),但是諸如前提性或條件性的字句、補強性的字句等則不能省略。其次,詞、句、段之間的邏輯嚴密性也是對法律人的基本要求,避免前後矛盾、相互否定或者前言不搭後語的情況。

3、結論明確、肯定。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的主要目的是在對目標公司盡職調查基礎上對其法律風險點加以預測從而爲交易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因此在對每一段內容做結論時力求明確、肯定,如果依據既有事實不能做結論也應該明確、肯定地表述,避免含糊其辭或者可能性語句。

最後,用一句話簡單總結貫穿全過程的感受:認真、負責、敬畏是做好任何工作都應有的態度。首先,盡職調查時應該努力做到窮盡一切途徑去了解公司情況,不能在心存質疑的情況下匆忙做出某項法律結論,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一次信息查詢和資料收集,認真負責地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影響因素。其次,對任何工作都應該抱有敬畏之心,敬畏每一位談話當事人,敬畏客戶的每一條要求,敬畏你在法律意見書中寫的每一句話。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3

爲將自己所學的理論轉化爲律師實務,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和所有新律師一樣,進行爲期一年的實習。在律師事務所接受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鍛鍊,學習辦案經驗,以及如何拓展市場,規劃律師職業,從而展開另一種職場人生。

剛開始,主要的工作是協助老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繫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爲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x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雖然工作辛苦,但也學會不少實踐真知。

一、在受理案件後,協助老師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請老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整理卷宗過程中,從已經審結的案件中學到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逐步熟悉。

二、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學校模擬審判一般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實踐中的民事審判,在通過程序在化解、調和雙方矛盾的同時,也有靈活的一面。

三、在跟隨老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x的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比如,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一年的實踐,也從中領悟了諸多律師在辦理案件中的職業風險。

四、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常有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實務的轉化。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4

本週一共實習了三天,週一的事情在上一次的日記中,週二上午幫助龍律師掃描,我是第一次做這活,所以另外一個實習生教會了我掃描和使用公司的打印機,比起打印店的打印機,確實這個方便了更多,傻瓜式的操作。但是這樣的過程中發現了這個資料掃面到打印機的`共享盤裏,應該是大家都能看到,造成資料的外泄。但是好在這些資料都是一串數字的命名,所以,一般除了自己在使用的話,一般也不會去看那麼多的掃描。掃描還是非常快的,但是因爲理解錯了龍律師的意思,把應該分開的幾個檔掃在了一起,所以我又一個人獨自地重新掃描,更加熟練地使用了這個打印機。在這個過程中,我真實很不喜歡訂書釘這個東西,這個發明很棒,但是在拆卸的時候,就很麻煩,而且會影響再次裝訂的美觀。

然後就是手打一個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分享,在梧桐樹live平臺上的,因爲無法下載,複製,所以交給我手打出,大約000字,然後吃午飯和休息。下午開始上班,魏律師就開始催我關於一個招標的審覈,說是下班之前交。當時我真的覺得事情好多,他們是不是不知道其他律師也在給我活做,好吧,既然這是緊急而重要的事,那我就先完成這個吧,參考其他招標,結合我國的招投標法,第一做招標的審查。總體說應該還行的。下午下班的時侯,樑律師開始催,我決定要告訴她,其實我有很多其他事情在忙,於是跟她溝通,協調到第二天。

週三就是我整整打了一天字的一天,完稿一萬七千多字,完後小心地檢查了一遍,發給了樑律師,她發在了我們的模塊羣裏,大家在表示感謝的同時,彭律師說啊,這不是我要的間。嗯,但是換句話說我還是在這個過程中有所收穫的。下午亮點的時候,到了一個資產公司坐班,坐班的過程中我一直在打字,目前的這邊的工作上午i接觸。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5

剛剛畢業的自己,選擇了在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於今年3月中旬參加了省律協舉辦的實習律師集中培訓學習,多名德高望重的前輩律師傳授了自己從業幾十年的經驗,講述他們的成功來激勵我們相信夢想,只要努力,終究會迎來繁華之際,講述他們的教訓,希望我們能夠前車之鑑,後事之師。雖然只有一個禮拜的培訓,但是讓我們受益匪淺,讓我對法律事業有了新的認識,對律師職業道德素養有更高的要求,從而對自己的職業有了清晰的認識和正確的規劃。

我需要夯實的法律知識。“業精於勤荒於嬉,行成於思毀於隨”,我們不能沉浸在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從業資格證的愉悅之中,這只是邁入律師職業的前提。理論的知識需要在實踐的基礎上牢固,從而才能真正的理解和記住。張慧律師講述的《民商事業務訴訟與技巧》,孫守遐律師講述的《非訴訟業務基本技能》,王國紅律師講述的《刑事辯護的使命和方法》,都是其從業幾十年的經驗,對於大家而言更是千金難求,學員都在專心致志聽講,一絲不苟做筆記,培訓結束的時候,一個嶄新的筆記本已經記錄滿滿,看着全是“幹活”的筆記,每個人心裏充滿了成就感。我一直佩服那些在法庭上娓娓而談的律師,佩服那些面對當事人的各種諮詢,能夠應對如流的律師,佩服那些面對疑難案件能夠勝券在握的律師,因此暗自給自己定下目標,在實習的道路上一定多看書、多聽講,爭取每天進步一點點,贏得了這場馬拉松。另外,真心希望律協能夠多開展面授培訓和網絡培訓的課程,讓迷茫的年輕律師找到正確的奮鬥方向。

抓住機會,把握人生。李大發老師講述了自己成爲演講律師的經歷,在關鍵時刻抓住了律協給與的機會,從而在全國比賽中依靠自己獨特的`魅力取得了第七名,從此走上公衆演講律師的道路,取得了成功。這也讓我明白了選擇很重要,“兩耳不聞窗外事”的讀書模式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需要,在當今社會,需要我們不斷利用新的平臺,抓住每一次機會發現自己的魅力與特長,在此基礎之上,努力奮鬥,這或許不是成功的捷徑但至少不會讓我們會多走彎路。對於喜歡參與活動的我而言,李老師的建議讓我印刻於心,律協會提供給律師各種機會,只要自己把握適當的機會,或許自己也能發現潛力。

正確選擇,執業之路方能長久。崔冠軍律師講述的《律師執業風險與防範》提醒了我們,一旦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選擇了不正當手段,或許將會毀掉一名律師的終身職業。記得在康德的墓碑上刻着這樣一句話:“有兩樣東西,愈是經常和持久的思考它們,它們就越是使內心充滿常新而日增的驚奇和敬畏:我頭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正是對這種正氣凜然的崇高讓我們選擇了法學,這種法律信仰是律師的道德基礎,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也應當是我們永不放棄的人生信條。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與辦案人員交流的時候保持一定的距離,嚴格按照規定,以出色的工作能力、夯實的法律功底贏得法官的認可,而不是與法官勾兌。在法治社會中,律師與法官的關係將會是相互依賴和相互尊重,只有具備真才實學、功底紮實、做人厚道,才能在當事人和法官面前擡頭挺胸,成爲讓自己滿意、讓別人佩服的大律師。

相信團隊,共同進步。在培訓的課外活動中,實習律師在教練的帶領下,以團隊爲單位進行比賽,強烈的好勝心和集體榮譽感讓大家迅速熟悉起來,在訓練中,大家紛紛出謀劃策,努力贏得比賽,在愉悅的比賽中每個人都明白了團隊精神的重要性,正如教練而言:小溪只能泛起碎碎的浪花,佰川納海才能激發驚濤駭浪。的確,一滴水,只有匯入大海才能永不幹涸;一粒沙,只有投入大地,才能凝聚力量;一個人,只有依託團隊,才能實現價值。其實我們的工作就像雁羣,任何一個離羣的大雁都完不成南北的遷徙,任何一個脫離團隊的人,都不能將工作做得完美。要想達到成功的彼岸,就要將個人的生存和目標同團隊緊緊聯繫起來,通過團隊的協作,讓每一個人都能彰顯價值。實習的數月時間,我真心感受到自己所在的團隊是一個溫暖、激情的集體,我們有師徒關係的默契、朋友間的關懷、親人間的溫暖,和諧的人際關係讓每一個人工作愉悅,前輩們對年輕律師的寬容、耐心與專業的指導,讓我們迅速成長。

有魅力的女性工作者。薛巍老師以她自己的魅力告訴我們:姣好的容貌,並不見得影響處事的果斷;優雅的氣質,也一樣能夠做出正確的決策。其實,我們團隊裏也有這樣一位年輕的小姐姐,她用自己的魅力告訴我女性魅力與職業能力,並不是水火不容,她既擁有溫柔,細膩和親和力的特質,辦事又非常精明、果斷和幹練,贏得了大家的廣泛讚譽。正如老師所說,有魅力的女律師比聰明的女律師漂亮,比漂亮的女律師聰明。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練就魅力也非一日之功,但只要掌握方法,堅信魅力也是可以塑造的。

選擇了律師職業,自己將從此義無反顧的努力奮鬥,法律是法條的規定,沒有溫度,但是律師應該是有溫度的、有感情的。今後在工作中,希望自己成爲一個對當事人有耐心、對自己有恆心、對法官有自信心的律師。未來的我需要現在腳踏實地的自己,“路漫漫其修遠兮,我將上下而求索”!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6

經過在校期間的理論學習,我對法律專業的基礎知識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論的應用窘境在現實面前總是被展現得異常清晰和易於理解,也許站在法學理論學說的角度,我們無從去應然的總結法律實務和法學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實務中以自我的真實水平去檢驗自我的想象水平時,我想,在此期間由理想與現實的阻隔與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嘆定必不可少,但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比這些更重要的,也許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應是理論經過實踐的檢驗並經審慎思考後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俗話說,“實踐出真知”,爲了能將我所學到的理論應用到實踐當中去,進一步加深對知識的認知和掌握,我選擇了到律師事務所中鍛鍊自己。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是提高動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過近兩個月的實習,我收穫良多。

首先,通過實習,我對律師這個職業羣體有了更深刻的瞭解,有人說:“律師這個職場,看起來很美,聽起來很闊,說起來很煩,做起來很難,通過實習,我對這句話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律師的工作是這樣的,:忙,工作壓力大;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在中國本土做律師,律師有時真的不是在爲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前去爲當事人利益考慮,而考慮更多的卻是關係和人情,這是中國化法治進程中特有的現象。正所謂案件一進門,雙方都託人。這時展現彼此理由的事實即被權利所替代,而律師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時也在想,他們到底是在爲了什麼而爲當事人利益作保障。說按法律,這個案件本身就沒按法律辦,說按關係,這個案件裏面還是要暗含着法律陰影的,因爲法官在判決時總要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鋪墊。很有意思的是,即使這個案件完全是個十足的法律錯案,在法官的判決中一般人也會認爲這是個在法律上看來公正的判決,因爲法官會在寫判決時經過特殊化的處理試圖爲自己的法律錯案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而且這種法律法規的支撐在有些法律人看來也是正確的,因爲法官是在適用現行的法律辦案。我們無力去說此種法律法規有問題。當然,這樣的案件總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們實習的過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案件不是說少了我們就慶幸了,我們理應慶幸的是這樣的'案件在中國絕跡而不是僅僅說減少了。

其次,在實習期間,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檔並歸類裝訂(2)書寫基本的法律文書

(3)熟悉律師辦案的流程(4)瞭解與當事人溝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開庭審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讓我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並且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積累了實踐經驗,同時也注重了寫作技能問題。

這次實習過程中,大量的接觸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也學習着寫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律師函、所函、公司員工制度、合同書等等。雖然大學選修課裏面也開了司法文書的課程,但是在現實的運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於教學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性,因此在學習的課程中容易被導師的教學重點所誤導,在學習寫法律文書的過程更多的注重關於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法律文書,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對普通法律事務的法律文書的書寫。但是,這次實習的過程中,實習輔導的律師經過認真的、負責的、耐心的指導,讓我從新學習這些法律文書的書寫,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表達、側重點等方面。

我的工作還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每個單位都有關於案件的整理裝訂的問題,不過這次的整理裝訂工作顯得特別的認真。因爲一直在書寫着各樣的法律文書,在書寫的過程中

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在整理裝訂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的過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們書寫的範本,學習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

此外,我還跟隨律師一同去人民法院聽庭審,聽完庭審後再寫代理意見。不僅鍛鍊了我歸納總結的能力,還讓我切實的感受什麼叫庭審。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瞭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一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解決什麼樣的問題。

第三,通過實習,我認識到自己作爲一名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生,離一個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遠,自身存在着諸多的不足,比如我發現自己的專業知識學得不夠翔實、細緻。很多具體的小細節根本就不知道。課本知識和實踐操作完全是兩碼事!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

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爲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與此同時,讓我發現以前對法律的認識存在不少的缺陷,學習的理論過於格式化,過於“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而對社會問題的敏感性還待以後慢慢的培養。這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一個基本的素養,因爲法律解決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問題,對這一個基本問題存在誤差可能直接就導致對法律的理解和適用的巨大失誤。作爲有志於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爲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爲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係,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另外,通過和所裏的實習律師和律師交流,大家都認爲做人是做律師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師,首先就應該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誠實勤快上進的人。師傅就曾經教誨我,作爲一名女律師,要以專業素養征服對手,而不是憑藉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關係。我對這句話深以爲然。許多業內業外的人都強調,女律師要做得成功,一定要肯付出。什麼纔算是“肯付出”?犧牲親情、友情、愛情?出賣肉體、人格、靈魂?我覺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長,在位的時候叱吒風雲炙手可熱,可是靠某些手段獲得的財富,在口袋裏還沒有捂熱,就成了之徒。所以,律師不是不可以搞關係,律師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當事人和一切值得我們學習借鑑的人,我們都要和他們搞好關係,這也是一種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個度,防止過猶不及。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的問題和困難,不僅是專業知識方面,還包括與人交流,融入社會的能力上,畢竟社會和校園生活是不同的,殘酷的現實讓我明白要想在這個行業中生存就必須使自己先強大起來。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講提供的也是一種商品,那也就會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區別,畢竟每個人能力、水平、經驗不同,針對不同等級的商品服務,消費者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很正常,在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還沒有完全鍛煉出來的時候,實習律師不應該產生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的思想,沒有學會平穩地站立就想飛奔,是急功近利的表現。而且也不應該僅僅只看到老前輩的輝煌,要知道作爲開拓者和先驅者,他們經歷了比我們更爲嚴格地磨礪。

所以,我現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緊充實自己,在步入社會之前讓自己具備更多的技能和涵養,機會總是提供給那些早早做好準備的人,在外部機遇還未成就的時候就要抓緊時機練好基礎,養精蓄銳,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讓自己成爲一個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實習過程中的心得體會,面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實習讓我更加明確了自己的努力目標和前進的方向,我會努力完善自我,彌補不足,爭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綜合素質,希望將來在法律這一行裏會有我的一片天地。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7

人生苦短,歲月流長。無謂的感嘆已毫無意義,不覺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也隨之成爲了美好回憶。在此,我首先要感謝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給我提供了這種學習實踐的平臺;感謝李老師和楊律師對我的指導,讓我有自己動手將所學知識用於實踐的機會,讓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爲了現實;感謝小姚姐和趙律師對我的幫助與關懷,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的度過這個暑假。

在這一個多月裏,我學到了許多學校裏很難學到的東西:爲人、處世和工作,特別是大大提高了處理事務的能力和把所學知識運用於實踐的能力。在李老師和楊律師的指導下,我參加庭審三次,外出取證五次、立案三次,參加調解一次,同時書寫了大量的法律文書。其中,法庭記錄五份,調查筆錄六份,取保候審申請書及保證書六份,行政答辯狀一份,民事賠償協議書一份,民事起訴狀三份,代理詞一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兩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一份,民事裁定上訴狀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一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另外,我還獨立接待諮近二十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和解除同居關係、賠償、人身傷害及工傷等各方面。對這段重要的人生經歷,也是最可貴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一、社會關係方面

律師作爲法律服務工作者,他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因此律師所要處理的社會關係,往往大於純法律關係。除了基本的家庭親友關係、同事關係外,要下大工夫在當事人、證人、公檢法獄政部門等他們身上。對商人來說,顧客是上帝;而對律師來說,這些人都是上帝,哪個也惹不起,哪個也不能得罪。從比較功利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親友關係。一支超強戰鬥力的作戰部隊,必然有堅實的後勤保障,一個要叱吒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睦的家庭關係和穩定的親友關係。律師是相當辛苦的一種職業,長期奔波於當事人、證人與法院之間,需要大量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個律師經常後院起火,常被家庭和親友的瑣事煩的焦頭爛額,心情老是悶悶不樂,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當事人委託的案件,哪有時間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師能事先處理好這些關係,不僅會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同時也產生了一個穩定的案源。可謂一箭雙鵰,何樂而不爲?

2、同事關係。世上沒有永恆的敵人,也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裏面,那這句話就大錯特錯了。人是感情最爲豐富的一種高級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關係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係,是社會最基礎的人際關係之一。律師在我們這裏作爲從業人員較少的一種職業,同事也就不應該限於自己所在事務所裏的人,而是本區域內所有法律服務工作者。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裏的律師不能同時爲原、被告雙方代理。但根據現實需要,同所的律師出現兩軍對壘法庭的情況也很常見。這樣以來,使這種同事關係更加複雜化。在所裏大家需要團結融洽、和睦相處;而在法庭上爲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爭得面紅耳赤,互相給對方難堪。那他們平時在事務所裏表現出來的和氣是真的嗎?若是,那這些律師需要多麼大的氣量;若不是,那如此虛僞又要多累呢?但我寧可相信他們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

3、與當事人、證人的關係。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就要盡職盡責爲當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當事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實踐中,有些當事人處於對對自身利益的考慮而隱瞞一些事實,很容易導致律師的工作誤入歧途,陷於兩難境地。證人也時常因對某些社會關係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提供虛假證言。這些對律師來說都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的把事實講清楚,讓證人放下顧慮能爲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這便體現出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對這一點,我從楊律師那裏學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1)端正態度、擺正身份、作好應對一切困難的思想準備;預見事情將會出現的最壞結果並設計好解決方案。(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與生活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敘夾議,以聊天的形式蒐集最有價值的線索。(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係。從工作性質上來說,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爲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儘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衝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繫在了一起。對於一個案件來說,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爲力,或者說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爲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後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係。因爲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後遺症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於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並不太紮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於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於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麼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裏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置,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爲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係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爲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爲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衝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麼做的。我認爲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說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麼知道他的案子屬於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爲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麼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後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於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爲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爲其它不規範行爲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幹些什麼?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說還審理什麼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繫,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爲,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佈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於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爲然,認爲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裏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諮詢:他因故借給村國小一筆款,後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覆是村國小沒有帳戶,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說該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

(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麼,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麼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着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係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裏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裏都有離婚案件,什麼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說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係。《婚姻法》第8條關於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範而不是任意性規範。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後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後的情況。)對於解除同居關係,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於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的標誌和法律程序。登記後,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後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4、法律文書的寫作

(1)寫作態度問題。

在學校裏雖然我認真學習過一學期的法律文書寫作課程,也練習過許多文書的寫作,但對我今天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幾乎沒多少幫助。原因有二:其一,學校講授和練習的法律文書寫作集中於公、檢、法各職能部門的文書類型,雖然對律師所用文書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帶過而已,似乎沒怎麼重視這塊,而且所講內容均跟刑事訴訟有關。也許我們老師認爲我們最多隻能進入國家職能部門,當不了律師吧!第二,法律風險的要求不同。在學校裏看着案例寫文書,當然寫的好了得的分數自然高,可幾乎沒怎麼考慮法律風險問題,寫錯了大不了少得點分數而已,不會有什麼責任問題。而在所裏寫東西就大不一樣了,無論是格式上還是內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筆。格式體現一位律師的基本素質和技能,出現瑕疵將會導致當事人、法官對律師產生不稱職的影響;內容關乎當事人的切身利益,發生紕漏直接導致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得不到應有保障。那就不僅僅是律師的聲譽問題,而是當事人會不會追究你法律責任的問題。

到事務所後,李老師和楊律師爲我提供了大量書寫各種法律文書的機會,使我很快學會了許多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技巧。就寫作這一點,使我既愛又恨。給我寫作的機會是鍛鍊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務都不是那麼容易完成,甚至我從未見過或是聽過的文書也要試着寫。我總不能說我不會寫吧,畢竟還在大學裏呆了兩年,不會寫就不該到這地方來。既然來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這種不會寫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結果總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實踐中我也是這麼做的,李老師和楊律師在大體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對細節進行指導、對技巧進行點撥,對我寫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爲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爲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爲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爲依據,以事實爲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5、其他問題:

鑑於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還有對許多問題的看法或感觸等下次我再總結了,但提綱我大致列一下:

(1)關於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諮詢;

(2)公安機關經常成爲諮詢者意圖起訴對象的原因;

(3)犯罪低齡化的原因及與社會環境的關係;

(4)當前基層司法機關是如何保證程序合法的。

三、後記

在學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於學習的學生。

在家裏,我是一個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裏,我是一個怎樣的人呢?該成爲怎樣的人?我思索過,但無法回答。

人生充滿了酸甜苦辣,成功與失敗,歡樂與痛苦。即便如此,每個人也都應該在不同的舞臺上去盡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論是否有觀衆在喝彩或詛咒。因此,我也強迫自己登上舞臺,但我並不擅長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戲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觀衆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給觀衆留下美好的回憶,但我期盼自己沒給大家帶來痛苦與不便。

最後,向你們各位獻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順利,身體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8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師事務所實習人員崗前教育培訓班於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劇院舉辦。我是八百多名學員中的一員,故而有幸參加,收穫也頗豐。一位同樣是實習律師的網友讓我寫點我的學習心得和體會,好讓其學習和參考一下,希望能對他有點幫助。我就隨手寫了這點東西,對網友也算是有個交代,對自己也算是個提高的過程吧。我的這點學習心得和體會,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車時思考和構思的,今天來辦公室後才把它整理出來,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下面我就幾個我認爲重要的幾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一 有關“萬金油”律師和專業律師的問題

從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爲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爲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說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爲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爲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爲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爲“萬金油”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裏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說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爲“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

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相對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國家那樣浩如煙海,也就是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幾個重要的部門法,一年也出不了幾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釋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來我們的法律遠遠不及判例法國家的法律多,

相對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陸法系國家,律師要做的在於從現存的法律規定中找到適用的法律條款,將其與事實相聯繫,推論出必然的結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維與社會經驗之上,就是直接將法律原則和精神規定進法律,不需要法官對案例進行歸納整理。即便是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只要把爲數不多法律條文給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說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職業的門檻相對的也就低一些,專業化程度要求也就沒那麼高了。這樣大大減少法官與律師的工作量,律師也就有時間和精力多學幾門法律,多涉及幾個領域了。這樣也就有了個別稱叫“萬金油”律師。當然伴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所觸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多,每個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萬金油”律師將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裏,律師的專業化程度不高確實是個不爭的事實。

當然,我不是反對什麼我們律師一定要專業化,我只是把我想到問題的寫出來,來說明我們大陸律師的專業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來爲什麼會不高的原因在哪裏。只是在理論上分析一下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源在哪裏而已。這些所謂理論的東西沒有一位講課的律師涉及,我權當給他們做個有益的補充吧。

我個人認爲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接觸到案子相對簡單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幾部重要的大法律,做個“萬金油”型的律師沒什麼不好的,也無可厚非。首先要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不是嗎?而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適當的追求點專業化,不爲過,但不能盲目的爲了專業化而專業化,其他的法學領域還是要掌握點的,不是天天在喊培養符合型人才嗎?

二、面對律師界存在“二八現象”我們該如何應對的問題

今天我來談談我們律師界的所謂“二八現象”,或者叫“二八定律”。這個問題也是從培訓一開始就有幾位律師一直在談,反覆講到的問題。下面我來談談我個人對此現象的理解和看法。我還是那句老話,一家之言,寫的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我大學畢業後,先後從事過不少的行業,諸如超市,賓館,保險業推銷員等行業,自己也嘗試着做了幾年的書店小老闆,在成爲律師的道路上,也算是歷經磨難,走了不少彎路。我先後從事過幾個不同行業,所以也就有機會參加了上述幾個行業的相關培訓、講座,有幸聆聽了各方面所謂“專家“的高見,有趣的是,大家都無一例外的講自己的行業存在“二八現象”。在律協培訓上我又有幸聽到律師同行們大講特講自己行業存在“二八現象”,這好象還被當作是個十分重大的發現,讓我感到頗有點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經濟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律師業作爲商品經濟社會的一部分,出現“二八”現象沒什麼大不了的。所謂定律也就是規律性的東西,我們是沒辦法變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規律了,咋地你還想人爲的改變規律不成。“二八定律”反應了一種不平衡性,但它卻在社會、經濟及生活中無處不在。

“二八現象”應解釋爲“二八法則”,也稱帕累托法則,不平衡法則。因爲在現實社會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財產,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務,在我們律師界就是說20%的律師掌握了80%案源,或者說是20%的律師掙了80%的錢。

在我看來,我們律師界“二八現象”的出現,恰恰從一個側面證明了我們國家回覆律師制度幾十年來,我國律師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單單從數量上看,律師業也開始出現僧多粥少了,也開始兩極分化了,與此同時律師業也就有機會進行所謂的產業升級換代了。

律師和其他的有些行業比起來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徵,就它是個大小通吃的行業,相對來講是個純粹的單人表演的項目,只要你一個人的能力、學識超羣,在你的行業領域內,只要有你一個人在,其他的人就該一邊歇菜,哪裏涼快哪裏呆着去,你一個人就足以代表一個行業,一個領域。我們這個行業的這個特徵,也就決定了我們行業成功的只能是少數人。我們律師業不象農民工他們蓋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幹活,相互照應才能把房子蓋好。我們行業通常狀態就是單兵作戰,所以就一定要分出個一二三四,三六九等來不可,我想要是沒有了競爭我們的行業發展也就成問題了。也就正像美國的游泳運動員菲爾普斯一樣,在游泳賽場上只要有他,那麼金牌非他莫屬,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難很難的事。人家在奧運會上一人獨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麼別的想法,是啊誰讓人家能耐超大呢?遊戲的規則如此,誰也沒有辦法啊。而作爲團體運動的籃球就不同了,儘管姚明球技出衆,也人高馬大的,可中國隊照樣不行,爲何?因爲籃球是項集體運動,光單單憑某一個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隊員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戰的。

就算是退一步講,人家老律師工作十幾、二十來年了,案源多點,錢賺的多點,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齡計算,人家也應該多拿點。這沒什麼啊。超市、酒店,商場哪個行業不存在“二八現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貴,這又有什麼辦法呢?這就是市場法則。我們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講提供的就是一種商品,那也就會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區別,畢竟我們每個人能力、水平、經驗不同嘛,針對不同等級的商品服務,消費者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練內功,抓住機遇,力爭上游,努力開拓案源,努力擠進那爲數不多的20%,纔是當下我們實習律師應該乾的事,而不是在這裏坐井觀天。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9

實習是大學學習中最重要的實踐之一,在實習中將大學學習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不管對於什麼專業的大學生,實習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師事務所對於法學院大學生的實習經歷非常看重,律師不僅需要考取相關的證書,更需要有相關的實習經驗才能成爲一名真正的律師。

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大學一般是學習法學的理論知識,對於實踐方面很是欠缺,所以爲了讓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社會實踐成爲法學專業的一個重要學習過程。法學專業學生的實習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師事務所,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有更多的鍛鍊機會,律師事務所會爲實習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調查分析、蒐集資料等等。在律師事務所實踐的過程中,慢慢地提高實習生處理問題的能力,讓實習生在校園裏學習的理論知識與實踐充分結合起來。

紙上得來終覺淺,在校園裏學習的專業知識如果不能與實踐相結合,那麼所學的知識始終是膚淺的',即使在學校裏學的非常優秀,實際運用操作的時候也會覺得所學的知識只是廬山一角。

總而言之,律師事務所是法學專業學生實習鍛鍊的重要場所,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實習雖短但是將會是法學專業學生走向社會的一個重要的橋樑。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0

回顧一年實習期的工作與生活,既有因參與辦理各類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悅和滿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臨困難的情緒低落,自我指責,甚至是放棄。若不是親身實踐律師這份工作,或許我無法深切體會律師職業起步的艱辛。若不是曾想過放棄,也許一直未能深刻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選擇堅持,是相信自己能夠吸取經驗教訓,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完成由實習律師到一名優秀的執業律師的“蛻變”。

面對工作中的瑕疵或紕漏,如何吸取經驗和教訓;如何克服執業初期,收入少,工作強度高,工作壓力大的問題。根據這一年工作期間的所觀所想,我記錄下自己的感悟與心得體會。

一、實習律師需要良好的心態

實習律師在律所的工作崗位一般是律師助理,主要負責輔助指導律師或合夥人工作。實習律師應該特別珍惜這段時間,用心學習。特別注意不能養成工作結果依賴指導律師審查的習慣;更不能覺得自己不用承擔工作失誤的責任,而放鬆對自己的要求。

某次,我協助團隊律師爲某外資企業股權轉讓審批及申請變更登記事宜提供法律服務。待辦理變更登記所需材料基本備齊,準備到市商務局辦理審批手續前,我發現委託方送交的文件中,各項決議的簽署日期處是空白的。這是委託方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還是委託方需要我方代爲簽署?市商務局或市工商局對此有什麼特殊要求嗎?這些疑問我能直接詢問指導律師,請他作出指示嗎?

後來,我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決議變更股東,應在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並電話諮詢各行政機構工作人員,在各行政機構官網上檢索其公示的辦事指南,我瞭解到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對其審批辦理時限已作出承諾分別是4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完成了這些工作後,再請教指導律師的意見,然後與委託方進行溝通,請他們確定文件的簽署時間,以便我方完成委託事項。

原來,對於自己沒把握的事情,多留個心眼,多問幾個人,多去了解實務操作程序,多查詢法律法規或行業慣例,以一名執業律師的標準要求自己,纔算是做好了本職工作。

優秀的實習律師或律師助理,是能夠積極配合指導律師或合夥人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務。雖然在執業經驗,和執業技能上,與他們相比有一定差距。如果我們在工作態度上,改變依賴心理,以一名執業律師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向師傅靠齊,便能夠快速成長起來。

二、實習律師需要學會溝通

1、學會與前輩溝通

在律所,除了我的指導律師外,我有幸和其他三位經驗豐富,專業技能過硬的執業律師一起工作。他們的執業風格各不相同,擅長的專業領域也不重合。如何配合他們完成工作,從共同協作中學習他們的優點,是我給自己定下的目標。

翻翻自己的郵箱,對於指導律師發送的工作郵件,交待的事項,是否都做到及時回覆?有沒有因爲週末、節假日,而有些倦怠、拖延呢?有沒有因爲特別想做到特別perfect,而一再修改,反覆糾結,直到deadline的最後一刻,終於將文件發送給指導老師?

作爲律師界的職場新人,可能都會有一種期許——希望能夠將自己所知所學限度的發揮,從而獲得工作上的成就感,和滿足感。但難免有時會過於理想化。“爲了100%的完美耗時耗力,不如及時提交60%的'階段性成果”這是一位前輩告誡我的。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彙編,訴訟文書的製作,檢索與案件相關裁判案例,這些工作耗時耗力,但實習律師若能夠主動、迅速地將這些工作完成,並及時提交給指導律師,不僅爲他們大幅度減少工作量,也充實了自己的法律文件庫。協助指導律師完成工作的同時,相信他們也非常樂意爲“小幫手”指點一二,幫助後輩快快成長。

2、學會與客戶溝通

20xx年6月份,我隨同其中一名執業律師和另一位律師助理前往省內某村辦磷礦生產企業完成收購項目的前期盡職調查工作。此次覈查範圍涉及目標公司及其控(參)股公司等8家企業,再加上交通不便,工作量較大。

與武漢市不同,在縣級市各行政部門覈查信息時,他們會要求提供執業律師證、所函或介紹信,立案登記證明或法院傳票。雖然我們持有實習律師證,但遇到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不配合的情況,也束手無策。

指導律師經驗豐富,他讓目標公司的工作人員攜帶開具的正式介紹信陪同我們一起前往各行政部門。在我們申請覈查遇阻時,目標公司的工作人員出面解釋此次申請覈查的目的,消除了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的顧慮,我們覈查工作便能夠順利開展了。

與參與過盡職調查前期資料蒐集工作的實習律師交流,大家對這項工作的辛苦都深有體會。有的實習律師遇到的不僅是各行政機關不積極配合的問題,也有目標公司的工作人員辦事拖沓,態度冷淡的情況。

其實工作量不是不可以減少,關鍵是改變工作方法。我們可以首先與目標公司員工溝通,清楚明確的告知他們,提供真實、有效的公司文件,配合外聘律師到各行政部門覈查公司情況,這是雙方洽談合作,推進項目進行的必要環節。

一般而言,外聘律師進駐公司現場的盡職調查工作是在雙方接洽,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如果遇到目標公司不配合的情況,可以與客戶溝通,請他們與對方協調。亦或者在盡職調查開始前,客戶及目標公司,各中介機構共同召開協調會議,確認初步覈查範圍,並根據盡調的實際情況,及時與客戶、各中介機構溝通,隨時作出調整,從而提高整個團隊的工作效率。

三、實習律師需要學會自我激勵

有一段時間,我感到特別迷茫、焦慮。越想盡善盡美,工作中越是容易出現小失誤。文件未及時歸檔,發給指導律師的郵件中有錯別字等。每次出錯後便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之中。晚上睡覺前,想着明天還有尚未完成的工作,今天的工作中有了哪些不該犯的毛病,遲遲不能安睡。早晨醒來,經常感覺到一股莫名的壓力。這段自我掙扎的過程,特別難受。

直到我按照蔡律師和指導律師的要求,開始整理自己一年的工作,靜下心來翻看過往的工作日記,原來在忙忙碌碌的一年時間中,自己有幸參與各種不同類型案件辦理,學習了不少知識,增長了不少見識。

實習的過程,提供給我們瞭解自己的不足,逐步糾正,培養自己獨立工作能力的機會。比如學會針對文件內容,檢索查閱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法條發現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學會努力,用心的完成一項工作。這真是一段特別豐富,充實的職業成長經歷。

回想起每次收到指導律師、客戶的一句“辛苦了”或者一個“點贊”的表情符號,其實特別開心。因工作而感到的疲憊,頓時煙消雲山。

我逐漸明白了,與其糾結於每一點工作的瑕疵,倒不如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失敗是成功之母”與“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也”,如果將這兩句話結合起來體會,積極的從細節處完善自己,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積累工作經驗,總結自己的工作方法。在自我認識,自我總結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並認可自己。從而獲得成就感和滿足感,多與指導律師溝通,珍惜每次交流的機會,瞭解成長的過程,學會克服挫折,學會享受進步帶來的喜悅。

四、結語

一年實習期滿,按照規定可以向司法局提交執業律師申請。但是從執業起到成爲一名優秀的律師,需要的是更多年的磨練。“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前進的路上必然有艱辛和坎坷,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挑戰,我相信堅持不忘初心,珍惜在律師事務所學習、磨練自我的機會,便能早日實現自己的職業理想。

回顧一年實習期的工作與生活,既有因參與辦理各類民商事法律案件的喜悅和滿足感,也有因遭遇挫折,面臨困難的情緒低落,自我指責,甚至是放棄。若不是親身實踐律師這份工作,或許我無法深切體會律師職業起步的艱辛。若不是曾想過放棄,也許一直未能深刻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再次選擇堅持,是相信自己能夠吸取經驗教訓,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完成由實習律師到一名優秀的執業律師的“蛻變”。

面對工作中的瑕疵或紕漏,如何吸取經驗和教訓;如何克服執業初期,收入少,工作強度高,工作壓力大的問題。根據這一年工作期間的所觀所想,我記錄下自己的感悟與心得體會。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1

在歷時3個月的實習期間,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鍛鍊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專業術語、程序都有了更進一步的掌握。實習不僅使我在專業知識方面受益匪淺,在其他方面也獲益良多。比如在爲律師整理準備材料時,我學會了如何使用複印機和傳真機;在接待尋求法律援助的訪客來電時,我學會了禮貌地待人接物;在與同期的實習生一同完成翻譯、文件歸檔的工作時,我學會了團隊協作、揚長避短。

總的來說,這次實習讓我收穫頗豐,既增加了對行業的瞭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時又鍛鍊了與人溝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暫的'實習使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時以爲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而實習恰恰使我認識到了一些課程的價值,尤其是那些曾經被自己忽視的課程。

時間過得真快,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由於時間短、專業知識不紮實、經驗不足等,使我對這次實習留下了一些遺憾和困惑。可能正因爲有這些遺憾和困惑,我以後的日子纔會更精彩,我將本着“學高身正、明德睿智、剛正堅卓”的構想和精神前進,打造一片屬於自己的空間。

最後,我要衷心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老師們給了我成長的空間,我的指導律師胥主任教給了我許多爲人處世的道理。在今後的學習中我將更加努力,爭取成爲一名真正的法律從業人員。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2

說點題外的話,前幾天因爲關注房地產方面信息,就臨時寫了兩篇和房產有關的文章,“購房補貼顯表面,實爲商家搞推銷”,“退房?是門也沒有的事?”。我博客中有。再加上這幾天又要找份謀生的事做,還要去面試。也就耽擱了幾天。今天熬夜算是把第三部分整理出來了。

也不知道像我這樣的哪個律師能要我,讓我給他做個助理。

(三)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的“三個依據”的一點認識

記得在培訓的時候有兩位律師都提到了王勝俊提出的“三個依據”,還都認爲老王不應這樣講,我周圍的學員,也大都這樣認爲的。其實在網上剛見老王的這些話時,我也挺驚訝的,也認爲人家挺沒水平的,後來想想興許人家講的有些道理。後來再想想人家講的何止是有些道理。現就把我的所思,所想寫出來。你可以不同意我所寫的觀點,但你不能不讓我說話,學術爭鳴嗎?我還是那句老話,一家之言,寫的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20xx年4月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來到珠海法院視察。在與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的會談中,對待判不判死刑的問題,王勝俊談到三個依據。“一是要以法律的規定爲依據;二是要以治安總體狀況爲依據;三是要以社會和人民羣衆的感覺爲依據。”王勝俊特別解釋,“有些人可能不理解爲什麼還要把社會和人民羣衆的‘感覺’作爲依據。因爲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此翻言論一經媒體報道,一時間法律界人士譁然,認爲歷史專業出身的老王根本就是在胡說八道,連最起碼的法律知識都沒有。認爲法院的審判工作就只能是“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我看老王有可能是法律沒學好,可法律界人士應該是政治沒學好,不懂得辯證法,只學到了法律的皮毛,沒學到法律的精髓。

在封建社會裏,是朕即法律,也就是所謂的金科玉律了,而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會則民意就是法律,法律就是民意的訴求和表達。法律符合民意了就執行之,不符合民意了就修改之。法律符合了民意,也就整體上符合了人民大衆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會,法律不在是單單靠幾個法學家研究出來的,而是有人民大衆表決出來的。象古羅馬那樣直接把法學家的著作當作是法律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而這卻恰恰是我們法學界的有些法學家夢寐以求的事,他們就是想把法律變成他們的幾家之言,而不考慮民衆的訴求,爲了法律而法律。所以人家老王一講以社會和人民羣衆的感覺爲依據,不是他們的感覺,他們就譁然了,就憤怒了。爲何?他們的夢想要破滅了嗎。老想把自己凌駕於他人之上,想成爲規則的制定者,制度的設計者,社會的領跑者,可惜啊,晚生了幾百年,社會不給他們機會了。

在我看來,“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本身就是有問題的,這裏講的事實是所謂的法律事實,而不是客觀事實,也就不是真正的事實,是那些可以用證據來證明的事實或者是雙方都認可的事實,哪怕這個雙方都認可的事實根本它就不存在,兩者也可以被統稱爲“被證實的被相信爲真的事實”。這裏講的法律,也不見得就那麼的公正,公平,合理,其中當然也含所謂的惡法如代表部門特殊利益、代表行業特殊利益、代表地方利益的法。可什麼又是客觀事實呢?其實壓根的就沒有什麼客觀事實,所謂客觀事實也就是我們誰也不知道的那個事實,也就只是理論上的,在我們觀念中的、頭腦中認爲的那個事實,可它又是的的確確客觀存在的。

將“以事實爲根據”的“事實”解讀爲法律事實,或者將惡法作爲審判準繩,就會出現很多的弊端,就會付出一些代價,而這些又是我們不想和不願看到的。例如我們可以利用法律規則上的漏洞,人爲的製造、設計所謂的法律事實,或者是以程序正義爲幌子,來逃避法律上的制裁。如劉涌案。或堅持惡法亦法,利用所謂的惡法,是本不該受法律懲罰的人,遭受法律上的懲罰(如孫志剛案)等等。特別是在南京出現的那個徐老太案,要是嚴格的依“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法院就應當判好人彭宇賠償,可這不符合社會公衆對社會正義的追求。所以我就一直就認爲在南京徐老太案中最冤枉的其實是法官,因爲依照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標準,依據法庭上認定的所謂“事實”,當時的法官就應該判你彭宇賠錢,還判的是有法可依,無懈可擊。我們單單就法律層面來講,判決是沒有任何的問題的,可我們的社會公衆都反對,爲什麼呢?

相對而言,老王的三個依據只是作爲法官審理死刑案件的一個參考,只是是作爲一定的政策性的考量,充其量也只是個指導意見,只能算是對上述原則的一個有益補充,畢竟還沒上升爲法律?人家剛出臺個指導性意見就鬧得不可開交。那要是我們國家也實行判例法,讓法官有創設法律的權利,或者是也實行陪審團制度,把犯人有罪無罪,罪重或是罪輕讓不懂法和程序的普通百姓來做決定,大家豈不認爲更加的荒唐可笑。要真到那時又該如何?

爲什麼非得把法律看成是一成不變的,冷冰冰的東西呢?既然是一成不變的,那你還天天的修來修去的幹嘛。法律還不就是天天的`以人民滿意不滿意爲標準時刻在做自我調整的嗎?在我們中國,長期以來,人們對程序正義的追求,似乎永遠比不上人們對實質正義的渴望。這就是我們的國情,當我們在不斷引進西方的程序法學派的觀點,強調程序正義的時候,是否應當充分的考慮到我們的國情呢?

在我看來,在西方國家普遍實行的所謂陪審團制度從實質上講,搞得就是人民滿意不滿意,跟着人民的感覺走,不是嗎?人家幾個陪審員在法庭上一舉手,一表決案件有罪無罪,罪大罪小就這樣定了。用我們的話講就是人民代表代表着人們,爲了人民。我看人家陪審員就是在法庭上代表人民的。他們的決定也就是人民的決定,他們滿意不滿意,也就是人民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了。人民滿意不滿意在實行陪審團制度的國家刑事審判中應該是佔第一位的,也是他們首先重點考慮的問題。不是嗎?就是以社會和人民羣衆的感覺爲依據,法律規定爲其次的模式,來審理案件的,且每個案件都是個案的審理。

“西方的陪審團制度的陪審團組成人員就是代表所謂的民意的。陪審團的成員都是普通百姓,他們不比專業的法官懂法和程序!但陪審團制度既是法與情的一種平衡,也是民意對法官們殉私枉法的一種制衡和自我修正機制,更是民意大於法的一種體現――當一種法不能體現民意的時候,要麼修改法律,要麼就尊重民意,陪審團制度巧妙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使各種案件在不修改法律的情況下也能得到合情合理的判決,使正義得到伸張,既避免了來回修改法律的麻煩和不及時,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而我國恰恰沒有這種制衡和修正機制,所以在我國就老是出現法官們殉私枉法和不公引起的惡性案件。”(引自一網友)南京徐老太案、許霆案,劉涌案就體現了法律規定和人民滿意不滿意的價值衝突。

不是天天講民主法治就是好嗎,那你也學着點啊。人家老王不就提了點看法嗎,你就譁然了,可人家提的觀點實質上講不就是你們天天在爭取的陪審團制度嗎?我就不明白你們個個都譁然個啥。

可這老王爲什麼要這樣說,而老王這樣說後,爲什麼法律界人士會譁然呢?這就涉及到法院和法律界人士對法律案件本身的關注點不同的問題。法院注重的是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特別看重的是一個判決的社會效果如何。這也是我將要談的下一個問題。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3

我於20xx年年8月進入x律師事務所實習,至今已滿一年。在該律師所的無私支持與實習律師的耐心指導下,我獲得了很多業務鍛鍊機會,實務經驗與業務水平增長迅速,對律師執業的理解也逐漸深入,可謂感慨良深,且受益匪淺。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訴訟類業務

實習期間,通過參與及旁聽律師所裏承辦的各種類型案件,我比較全面地掌握了各類訴訟業務的特點,及如何充分運用訴訟中的各種程序和權利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記得在協助所裏承辦一宗觸電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我通過對庭審中瞭解到的事故細節詳細分析,及時向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請,程度地保障了原告勝訴後的受償可能。而在辦理另一宗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我通過經辦律師與犯罪嫌疑人的交談,對犯罪嫌疑人的真實年齡提出質疑,並及時向有關機關提出了要求進一步覈實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經有關機關覈實,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不足16歲,犯罪嫌疑人被無罪釋放。雖然本案爲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師的及時參與及認真正確地運用法律,從根本上保障了司法的公平與公正。

(二)非訴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也協助所裏的律師處理一些非訴訟類的法律業務。主要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各類合同的起草、參與客戶的談判。通過對非訴類業務的實際參與,我深刻體會到,非訴類業務存在於社會的`各個層面及時段,體現在廣大人民羣衆社會生活的各個細節,擁有非常廣闊的舞臺和發展空間。隨着人們的法律意識及自我權益保護意識的逐漸增強,非訴類業務將會成爲與訴訟類業務並重的律師業務。

(三)對律師執業的認識

律師是一類實踐性職業,豐富的實踐經驗有時會比精專的法律知識更爲重要。中國的律師業因起步較遲,至今爲止發展也不過二、三十年。沒有完整的實踐理論指導,律師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怎樣做纔算成功,都還停留在見仁見智的階段。很多律師都曾在盲然地摸索中,僅靠自己的錯誤和失敗換成的經驗與教訓來提高自己的執業水平。所喜的是,隨着律師隊伍的壯大,律師素質及修養的不斷提高,律師執業已開始走向規範化。今年首次出版的《律師執業基本技能》系列叢書就是對律師執業規範化的一種歷史性嘗試。作爲即將走上執業的我希望能夠抓住這個歷史契機,以最快的速度成爲一名合格的律師。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4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爲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着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

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裏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爲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

在我認爲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爲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爲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爲依據,以事實爲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三、實習結果:

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裏自以爲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最大的收穫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爲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15

我從事實習律師工作已有1周的時間,有些感想,略述一二。

5月6日中午1點到達上海,做了18個小時的硬座,身心倍加疲憊,下了火車,背上背了一個雙肩包,左邊挎了一個安踏包,右邊挎了一個電腦包,手上提了一大包雜物,整個身體都被這大大小小的4件行李壓的步履維艱,從火車上下來走到3號線乘地鐵,其實不是很遠的一段路,對我來說卻是非常艱難的一段路程,無助加無奈,這時的我只能低頭前行。

經過漫長的路途,我終於到達宿舍,ly躺在牀上在玩ipad,沒什麼表情,霎那間我感覺宿舍很壓抑,有一種想盡快離開的離開的感受,儘管很累,我依然然在迅速的整理我的行李,一時間我就全身汗透了,不過還好,以我極強的做事能力,我在2點多一些就把我要去蘇州帶的東西都整理好了。這時我是可以去蘇州了,但是,我是要取我的資格證和身份證,這時我給我哥打了一個電話,他還在忙,還要一段時間纔可以回來,所以,走出了宿舍,想在外面等哥哥回來。我在大草坪找了個地方坐下來。

在華政住了4年多的時間,不知什麼時候,我突然覺得呆在宿舍很壓抑,尤其是ly出現之後,更加使我不想在宿舍裏呆,在大草坪坐下以後,突然間有很多的感想,感覺酸酸的。我在上海,在華政呆了4年多時間了,期間經歷了很多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好的回憶。到今天,我選擇離開上海,前往蘇州,頓時感覺世事難料。

去蘇州,我沒有確定的工作單位,沒有住處。但是我沒有別的選擇,我只能毅然前往。

大約4點左右,在校長樓前看到了哥哥,zmj,健將三人一路走來,很不巧,他們看到了我,我也就向他們走去,略作寒暄後,我們一起去了哥的辦公室,隨便聊了一下,健將即將要去一家外所,意氣風發的,我祝福他。這時已經大約4點半了,拿了我的資格證和身份證,我也該動身了,因爲,我到了蘇州還要找當晚住的地方,向他們告別之後,我又身負4件行李出發了。從宿舍到火車站,又是一條艱難而漫長的路途,我別無選擇,只能硬着頭皮向前走去。

大約8點左右我到了蘇州火車站,下了火車我按照之前網上查到的求職公寓地址尋找公交線路,還好,交通比較方便,很快就到了三香公園附近,我給求職公寓打了電話,他們告訴了我去公寓的路線,我到公寓後,大概看了一下環境,還好,自己隨便住住還是過的去的,也就住了下來。把行李放好了以後便開始準備明天面試的事情。

到蘇州時天已經黑了,坐在公交車上大概看了一下蘇州的夜景,感覺很清新,和北京,上海的.風格都有很大的不同,突然,對蘇州這個城市感覺親切了很多。

之前在家裏和沈律師約好的7號去所裏見面談一下,7號一大早我就醒來了,洗漱後,我就按之前在網上查到的地址走去,早上沿着昨晚經過的道前街一路走去,相比晚上看到的夜景又有不同的感覺,自己更加喜歡這個地方了。大概8點半左右我就到了公大所樓下,稍加整理儀表後,我給沈律師聯繫了一下,她已經在辦公室了,我也就馬上來到了所裏,到了她的辦公室之後,她在接一個電話,我就在旁邊等她。不久,她的電話打完了,看到我滿頭大汗的,說我可以把西裝外套脫下來的,我向她表示感謝。隨後我的面試就開始了。沈律師主要介紹了所裏的情況,我有了大概的瞭解,我也講了我之前的一些經歷,沈律師表示,歡迎我加入公大所,同時,還讓我再去別的所裏瞭解瞭解,如果有更好的選擇,我可以去其他的地方,我們仍然是朋友。我感覺真是運氣比較好,碰到了一個很好的律師。大約1小時左右,沈律師要去見一個顧問客戶,我們告別後,我就離開了。離開後給父母,哥哥溝通了一下這個面試情況,大家都還滿意。我也決定要去公大所了。

8號一大早我就去所裏報道了。8點半到所裏,所裏還沒有開門,我就在樓下等一會。我9點到所裏,沈律師還沒有來,大概到了10點,我給沈律師聯繫了一下,她說她馬上就到了,讓我稍等一會。大約半小時後,沈律師和於律師都來了。我經過考慮之後,我願意加入公大所,和於律師簡單聊過以後,沈律師給我安排了座位,給我介紹了一下同事,我也就正式上班了。下午沈律師給了我一個交通事故的卷宗,和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婚姻糾紛的書和法律法規讓我熟悉一下。沈律師的性格很開朗,很痛快。人也非常隨和,很好相處。最難得的是她願意帶我去做案子,願意教我。我非常珍惜這些學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