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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寒假時間

一、普通中國小、職業高中(職業中專)

北京寒假時間

第一學期:

2015年9月7日(星期二)開學(後改爲9月7日);

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結束本學期工作,共20周零4天;

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一)放寒假,共4周零3天。

第二學期:

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開學;

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結束本學期工作,共20周零1天;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共7周零1天。

二、北京市校外教育機構

第一學期:

20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活動17周零1天;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至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放寒假1周零5天。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至2016年2月2日(星期二)活動3周零2天;2016年2月3日(星期三)至2016年2月21日(星期日)放寒假2周零5天。

第二學期:

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至2016年6月7日(星期二)活動15周零2天;2016年6月8日(星期三)至7月12日(星期二)放暑假5周。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至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活動5周;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至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2周零1天。

三、各區縣教委和市、區縣教學指導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指導中國小校安排好2015-2016學年度教育教學活動。

四、各普通中等職業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成人中等職業學校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校歷或參照上述日期執行。

五、各普通高等學校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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