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真题刑法多项选择题型参考
二、多项选择题:
51.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 年卷二多选第51 题)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答案」ACD
「考点」罪过
「解析」
选项A 说法错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影响罪过的认定。
选项B 说法正确。甲本想杀人却射中名车,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进行定罪处罚。因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
选项C 说法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退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甲的侵害对象没有变化,都是针对“乙的名犬”,只是由原来的毒害变为了最后的拔刀刺杀,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属于因果关系的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依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选项D 说法错误。疏忽大意过失应预见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能是其他结果。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答案」BCD
「考点」不作为犯
「解析」选项A 错误。只有行为人履行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的情况下,不作
为才可能成立犯罪。选项 A 中,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所
以不成立不作为犯。
-
实用的考试进行曲作文(精)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进行曲作文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考试进...
-
考试后感想作文3篇[精品]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国小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后感想作文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考试后感想作文篇1期会考试结束了,但我却永远也忘不了语文老师那节...
-
考试的文案
随着社交网络的兴起,越来越多人热衷于在朋友圈发布文案,文案用以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你所见过的文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的文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1、有的人,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复习!没错,是我2、逢考必过,万事顺利3、本来想靠这次期末考试...
-
考试作文【通用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考试作文篇1今天是星期五,也就是说,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