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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采购合同锦集七篇

合同1.6W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采购合同锦集七篇

采购合同 篇1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条列规定,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供方为需方设备供应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写¥:43935.00元),该款项包括本合同所含的产品货款、运输费用,该款项为需方应付给供方的全部费用。

三、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按原厂正品标准。

四、供方的责任: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质量标准、性能与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责任:

人民币:(小写¥:¥:43935.00元)。

六、保修及维修:

1:乙方对合同中设备具体保修条款依据设备中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为准,并按厂商承诺标准执行。

2:台式机及笔记本质保三年。打印机质保一年。

3: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烧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

4:三年质保为三年免费质保;

5:保换期内应更换新品;更换新品不得低于原产品性能。

6:供方对所售电脑整机产品提供软件六个月,硬件一年上门服务。 7:超过质保期的产品,乙方有权利和甲方协调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给供方货物定金壹万元(¥10000.00) 供方根据交货时间按供货清单供货,供方在货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货物后一个月付清合同余款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无论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十、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5‰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若超过交货期五天仍未交货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违约金。需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2、由于此批货物是供方专为需方而准备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它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作相应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运作,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合同,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被认为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需方向用户销售本合同产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外,所有因本产品发生的经济纠纷,除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均与供方无关,应由需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供方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供 方

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06月 15 日 需 方

委托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20xx年 06 月 15日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劳动合同解读之八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新法施行后解

除或者终止经济补偿的支付方法

分类:法律 | 标签: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支付方法

20xx-10-22 15:53阅读(338)评论(0)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何理解该款的规定呢?举例说明如下:

小李于20xx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xx年7月1日,公司与小王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xx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假设小李每月工资都为2000元。

问题一:20xx年6月30日合同正常终止,公司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适用该规定,按照之前的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之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小李的.劳动合同于20xx年6月30日期满终止,年限正好6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补偿基数按照小王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即劳动合同正常终止时,小李仅能获得0.2万元的经济补偿。

问题二、如果20xx年4月30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违法,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答: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不违法),按照新法和旧法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本案中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正好5.5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6个月×月工资2000元(20xx年4月30日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1.2万元。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工作年限不到半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0.5个月×月工资2000元(20xx年4月30日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0.1万元。即劳动合同被公司提前解除时,小李能获得1.3万元的经济补偿。

问题三、如果20xx年3月30日公司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对于公司违法提前解除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

付赔偿金。所以,本案中如果小李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正好5.5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6个月×月工资2000元(20xx年3月30日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1.2万元,支付赔偿金为月工资2000元(20xx年3月30日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0.5个月×2倍=0.2万元。即劳动合同被公司违法提前解除时,小李能获得1.2万元的经济补偿和0.2万元的赔偿金。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乙双方交易意愿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物料采购简易合同。

一、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1、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合格。

三、供货地点与供货方式:

1、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处理方式: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需方所在地 乙方(供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文件精神,为保证餐饮消费中食品安全,保证餐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学校购进的面粉等原料,有一个追根朔源的地方,现制定食品采购供货合同: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面粉等生活用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说明:

(一)、该单价为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二)、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二、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标准,需方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三、验收:

(一)、货到后,需方依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退回该批货物,造成其他损失供方应赔偿损失。

(二)、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四、合同解除:

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由于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采购方负责。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10 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

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 %。

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x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蔬菜及调味品交售数量、质量及办法

2.蔬菜及调味品品种的价格,按规定执行。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蔬菜及调味品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

第二条 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____ 年,即从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及调味品必须及时验收,及时承付菜款,最迟不超过____小时(天)。 (根据不同品种规定验收期限)

2.甲方评定蔬菜及调味品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及调味品,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及调味品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2.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及调味品,要求必须是最好最新鲜的蔬菜及调味品。

3.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2.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及调味品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者,应根据所欠蔬菜及调味品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及调味品,应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及调味品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及调味品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及调味品订购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一、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调味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单价说明:

1、该单价为到厂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2、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三、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企业标准(见附件),需方企业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四、数量要求

1、数量以供方当次订单为准,允许有5%的溢短装,具体结算以需方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

2、如供方已在货物包装外明示标准数量,经需方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需方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以下的货款。

五、货物交付:供方在需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