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賠償招聘費用

2017-03-11 閱讀:(1.14W)
大家好,我遇到的情況如下;
我是08年2月通過獵頭公司的招聘來到現在這家公司的,當時的簽訂的`合同期限爲三年,至今合同期未滿,合同裏面有一條是這樣: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離職的話,員工需要賠償公司當時爲了招聘而支付給獵頭公司的所有費用,此條款是否合法?假如我要在合同期未滿的條件下離職的話,如何才能規避此項賠償?
謝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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