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
導語:施工,謂工程按計劃進行建造。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希望你們喜歡!
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一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練車場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總硬化面積約一萬四千?,現對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練車場地的施工進行發包。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混凝土道路及練車場地硬化工程的施工,詳細做法及工程量見圖紙及變更。
2.2、承包範圍發生變更或調整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第三條 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
3.2、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電費用。
第四條 合同工期
4.1、進入現場後 天。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
5.1、合格工程;
5.2、同時施工質量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變更、及國家相關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第六條 合同價款、結算辦法及支付方式
6.1、合同價款
6.1.1 本合同爲單價合同,合同綜合單價爲, 陸元肆角 人民幣(大寫)每平方米。綜合單價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紋、伸縮縫、所有道路工作內容的人工費、管理費、其它風險等所有費用;該綜合單價爲包死價,合同履行期間不予調整。
6.2、結算辦法
6.2.1、合同綜合單價包死,工程量據實結算;
6.2.3、結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貨幣爲:人民幣。
6.3、支付方式
6.3.1、無預付款,經監理及甲方相關部門審覈後付已完工程量的50%;甲乙雙方辦理正式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15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5%;餘款5%作爲保脩金,若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在保修期滿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無息退還。
6.3.3、每筆付款前,乙方向甲方發出驗收通知,經甲方審覈確認後付款。
第七條 工程驗收
7.1、驗收標準:
7.1.1、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甲方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7.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同類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後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7.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第八條 質保期及維保
8.1、本工程的免費質量保修期爲 壹 月 ,質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出現下列質量問題按雙方責任劃分,
8.2、甲方責任:1、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2、由於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乙方責任:1、由於乙方振動、模板、配料施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並做出相應補償;2、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由於天氣自然災害出現造成的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第十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八條
11.1.1、甲方派駐的現場代表爲 ,職權:負責項目實施的全面管理和協調工作,監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費用的現場簽證,須經過甲方內部審批後方可生效;
11.1.2、監督乙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11.1.3、對乙方施工過程質量、工程竣工等的驗收;
11.1.4、對乙方進場材料、施工半成品進行檢查時發現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調換、退場或返工;
11.1.7、爲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場地和施工作業環境及各參建方的關係;
11.1.8、施工前甲方將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接駁點,施工中乙方自行負責安裝及水、電錶的安裝,經甲方檢驗確認合格後進行使用。
11.1.9、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10.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2.1、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爲 ,職權: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現場協調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監督;
11.2.2、配合甲方對進場材料的驗收、施工過程質量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服從甲方人員的現場管理;
11.2.3、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質量、驗收標準進行施工;
11.2.4、嚴格實行工序開工前向甲方或監理報驗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11.2.5、施工期間至工程交付時,由乙方產生的施工垃圾應由乙方負責清運出場,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1.2.6、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護,所有的人爲或非人爲原因造成的破壞均由乙方負責;
17.2.7、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當無償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因返工造成乙方沒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工的,視爲乙方工期超期,乙方應當按照上述工程超期的約定承擔逾期違約金;乙方不得將該工程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可以不予支付乙方所發生的任何費用;
11.2.8、乙方進場施工時應自覺遵守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有關指令,對現場所有其它的建築及建築裝修、設備、器具、綠化苗木不得破壞,施工時如損壞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財產或造成人身傷亡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還應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淨、場清;
11.2.9、乙方負責與自己的'勞務工人簽訂合同,併購買保險,甲方在此對乙方責任進行告知,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乙方務工人員無與甲方單獨結算權利,出現一次,乙方承擔10000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 安全文明施工
12.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關於安全文明施工規範的要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凡因乙方原因違反以上規範而導致發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質量責任及其它責任
13.1.1 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並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履行本合同,否則甲方視情況有權進行處罰,罰款將從應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節嚴重的有權解除合同。
13.1.2 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甲方認爲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合同總價款的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13.2、工期責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竣工,根據工期節點每延遲一天,扣除工程總價款3‰的違約金,若由於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由甲方現場工程負責人認可簽證後方可順延工期。
13.3、延期付款責任
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3.4 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的違約情況,按照其相應約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或解除:
14.1.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的;
14.1.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終止或解除的;
14.1.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有不正當競爭行爲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
14.1.4、本合同其他條款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17.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分,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委託簽約人: 委託簽約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二發包人:*****公司
承包人:
經過邀請招標,發包人確定 所有空填全 爲陽光海岸別墅項目路基工程施工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位於上海市奉賢區,莘奉金公路以西,團結塘路以南,金匯塘路以北地塊
1.3 承包範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 元 單價 (綜合單價包乾)
大 寫 元
1.8 質量標準:合格。
1.9 工 期:
工程總日曆工期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爲準。
二.技術標準及圖紙
2.1 圖紙
2.1發包人提供:
2.2 技術標準:
2.2.1 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現行國家、上海市相關技術標準、規範;
2.2.2 質量評定執行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1.1 發包人委派的業主代表:
姓名: 職務:
3.1.2 監理單位及委派的工程師:
監理單位:
姓名: 職務: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量簽證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3.1.3發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並進行現場交驗;
提供地下管線佈置圖、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負責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並作好各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與及時安排下道工序;
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2.1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項目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本合同簽訂後收到發包方通知 2 天內,承包人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嚴格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要求及工程內容。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用電計劃,並報送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審覈批准;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工程竣工驗收後2周內向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供肆套竣工圖及竣工資料;
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認可且與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負責所施工工程的驗收通過,並保證相關部門的開通。
四、工程價款
A、本工程採用綜合單價方式,此價格涵蓋了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裝費用、質檢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稅金、勞務、監督、趕工措施費、開辦費、機械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爲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費用。該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B.設計變更所增加的費用,有合同單價的按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的根據上海市93土建定額再結合上海市有關文件進行編制,如93土建定額中沒有的子項,可套用市政定額中相應的子項,費率按93土建定額四類下浮 計取.設計變更中所增加的材料:報價書中有的按報價書,報價書中沒有的承包人應報所需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價格,經發包人審定後方可使用,並作爲結算依據。
D.工程報價單詳附件,工程量按實結算
E.結算審計承包人付費執行採用滬建建(2003)641號,滬價費(2003)054號文《工程造價審覈收費標準》,由發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75%;
5.2 工程結算後,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餘5 %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一年後支付,如保修期內由於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免費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發包人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爲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七.竣工驗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7.2承包人在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竣工資料包括文字資料、竣工圖、工程照片,並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資料。
八.違約責任
8.1發包人違約:
8.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8.2承包人違約: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逾期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全部損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後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8.2.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採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並賠償損失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畢後,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招標方將不予以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並開通後,發包人無息支付。
九、爭議
9.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且加蓋法人公章後生效;
10.2合同訂立時間:2004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上海市。
10.3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標文件
11.2 招標文件
11.3 道路平面圖及標段劃分圖
11.4 報價書
十三、合同份數
13.1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叄份。
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三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黃竹鎮昌興大道KO+480—KO+968.486標段水泥砼路面工程,全長488.486 米,路面寬 12 米。總面積 5861 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C30,厚24釐米,使用42.5水泥。
二、 工程造價
道路工程按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確定,總價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
三、 工程款撥付
工程款由甲方負責籌措,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工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50%,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價款的45%,剩餘5%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一年後支付,如保修期內由於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免費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 施工技術及質量
1、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現行國家、海南省相關技術標準、規範
2、以施工圖紙、設計文件要求標準和雙方合同爲依據。
3、質量標準:合格
五、 工期
總工期: 天(具備施工條件的有效工作日),開工日期:2014年 月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時開工,工期順延
六、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對乙方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爲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須加強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持證上崗,杜絕安全事故發生。若由於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責任。
七、 雙方責任
甲 方:
1、 甲方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負責工程施工用電、機械(攪拌機、裝載機)、材料的採購、運輸、供應。
2、 對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各種不安全、不文明的行爲立即制止,解決和排除其隱患。有權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行爲提出相應整改意見。
3、 甲方負責人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量簽證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乙 方:
1、按工程需要自備施工機械和人工,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
2、在工程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八、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且向甲方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後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 其 他
1、 如施工完畢後,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甲方將不予以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並開通後,甲方無息支付。
2、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與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約定事宜,如有特殊情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由雙方協商另籤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