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4月到現在
2009年2月,公司沒和我籤合同,沒上保險,現在經濟不好,老闆找事,不想做了,要提前一月辭職吧?如果起訴他,他應該怎麼
賠償我,賠償多少?他和之前的`同事簽了保底工資有1000的有1500的,因爲是銷售所以實際工資要2000-3500左右,如果要求賠償雙倍工資,要按工資多少賠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