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2016-10-05 閱讀:(2W)

本人於08年04月份進入一家民營企業擔任生產經理職務,起初年薪:9萬/年(入職時即執行),但同年因經濟危機所以同意將原有的9萬/年下調至6萬/年(於08年的12月份起執行)。到目前爲止工作:2年整。該司一直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亦未交任何保險。現在面臨離職,請問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賠多少?急,急,急,謝謝!

標籤:勞動合同 補償 簽訂